Ⅰ 哪五类重大违法情形将被强制退市呢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严格实施退市制度。该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上市公司在何种重大违法情况下将面临强制退市。具体包括:
一、上市公司的IPO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
二、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其申请或披露文件同样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
三、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
四、上市公司在申请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其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
五、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六、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情形。
Ⅱ 创业板退市后恢复上市新规定
法律分析: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道路上,退市制度改革一直被放在重要位置,如今酝酿数月后,退市新规来了。12月1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集体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项文件,其中参照科创板、创业板经验,在退市程序上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在财务类退市标准上新增组合财务退市指标。除此之外,此次退市新规也有多项要点让投资者眼前一亮,诸如放开退市整理股票首日涨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缩短至15个交易日、年报不保真或被退市等。伴随着退市新规的落地,A股畅通“出口关”的效率将大大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