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H股上市條件
根據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簡稱「香港聯交所」)的規定,內地企業在中國香港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滿足以下條件:
盈利和市值要求:公司必須在相同的管理層人員管理下有連續3年的營業記錄。若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視為符合盈利和市值要求:
- 連續3年盈利合計5,000萬港元(最近1年的利潤不低於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的利潤之和不少於3,000萬港元),市值(包括該公司所有上市和非上市證券)不低於2億港元。
- 有連續3年的營業記錄,上市時市值不低於20億港元,最近1個經審計財政年度收入至少5億港元,且前3個財政年度來自營運業務的現金流入合計至少1億港元。
- 上市時市值不低於40億港元且最近1個經審計財政年度收入至少5億港元。
若新申請人能證明公司管理層至少有3年所屬業務和行業的經驗,並且管理層及擁有權最近1年持續不變,則可以豁免連續3年營業記錄的規定。
最低市值要求:新申請人預期上市時的市值須至少為2億港元。
公眾持股市值和持股量要求:
- 新申請人預期證券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須至少為5,000萬港元。無論任何時候,公眾人士持有的股份須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至少25%。
- 若發行人擁有超過一種類別的證券,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總數必須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至少25%;但正在申請上市的證券類別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的百分比不得少於15%,上市時的預期市值也不得少於5,000萬港元。
- 如發行人預期上市時市值超過100億港元,則交易所可酌情接納一個介乎15%-25%之間的較低百分比。
股東人數要求:
- 按「盈利和市值要求」第1、2條申請上市的發行人公司至少有300名股東;按「盈利和市值要求」第3條申請上市的發行人至少有1,000名股東。
- 持股量最高的3名公眾股東,合計持股量不得超過證券上市時公眾持股量的50%。
H股發行程序:
- 申請發行H股的公司向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向所屬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直屬機構)提出申請。
- 地方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中央部門直屬企業由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直屬機構)以正式文件向中國證監會推薦。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可聯合推薦企業。
- 中國證監會在徵求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初步確定預選企業,報國務院批准。
- 國務院同意後,由中國證監會發文通知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企業主管部門,企業開始進行發行、上市准備工作。
通過以上要求和程序,內地企業在香港上市前需滿足一系列的盈利、市值、公眾持股比例和股東人數等方面的具體規定,並經過嚴格的審批流程。
(1)香港發行股票的條件擴展閱讀H股也稱國企股,指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因香港英文——HongKong首字母,而稱得名H股。)H股為實物股票,實行「T+0」交割制度,無漲跌幅限制。中國地區機構投資者可以投資於H股,大陸地區個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資於H股。在天津,個人投資者可以在中國銀行各銀行網點開辦「港股直通車」業務而直接投資於H股。但是,國務院目前尚未對此項業務最後的開閘放水。個人直接投資於H股尚需時日。國際資本投資者可以投資H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