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三板定向增發信息披露和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新三板定向增發信息披露內容:
1.在董事會通過股票發行決議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董事會決議公告。
2.在股東大會通過股票發行決議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3.在披露董事會決議的同時,披露經董事會批準的股票發行方案。
4.在繳款期前披露股票發行認購公告,包括繳款的股權登記日、發行股票定價情況,股票配售的原則和方式及投資者的繳款安排。
5.按照要求披露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股票發行法律意見書、主辦券商關於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性意見和股票掛牌轉讓公告。
新三板相關法律法規內容:
1.《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2013年12月30日
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1號——備案文件的內容與格式(試行)》2013年12月30日
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2號——股票發行方案及發行情況報告書的內容與?2013年12月30日
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3號——主辦券商關於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性意見的?2013年12月30日
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4號——法律意見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2013年12月30日
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2013年02月08日
8.《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❷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一、上市條件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企業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企業上市後還要做什麼嗎?
新三板企業上市後還需要履行以下義務:
(1)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
(2)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❸ 新三板的知識
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30億元,注冊地在北京,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1、新三板交易對投資者有何要求?
(1)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法人機構或實繳出資500萬元以上的合夥企業;
(2)集合信託、銀行理財、券商資管、投資基金等金融資產或產品;
(3)自然人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2、投資者如何參與新三板交易?
(1)選擇一家從事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經紀業務的'主辦券商;
(2)提供滿足新三板投資要求的證明材料,和主辦券商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
3、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
目前主要採用協議轉讓方式,並逐步實現做市商方式和連續競價方式;轉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主辦券商按照投資者委託的時間先後順序申報,申報當日有效;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價格不設漲跌幅限制。
4、什麼是新三板定增?有什麼特點?
新三板定增,又稱新三板定向發行,是指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新三板定向發行具有以下特點:
(1)企業可以在掛牌前、掛牌時、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發行後再備案;
(2)企業符合豁免條件則可進行定向發行,無須審核;
(3)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針對特定投資者,不超過35人;
(4)投資者可以與企業協商談判確定發行價格;
(5)定向發行新增的股份不設立鎖定期。
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
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確定發行對象,簽訂認購協議;(2)董事會就定增方案作出決議,提交股東大會通過;(3)證監會審核並核准;(4)儲架發行,發行後向證監會備案;(5)披露發行情況報告書。
發行後股東不超過200人或者一年內股票融資總額低於凈資產20%的企業可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新三板定增由於屬於非公開發行,企業一般要在找到投資者後方可進行公告,因此投資信息相對封閉。
6、投資者為什麼要參與新三板定增?
(1)目前協議轉讓方式下,新三板市場整體交易量稀少,投資者很難獲得買入的機會。定向發行是未來新三板企業股票融資的主要方式,投資者通過參與新三板企業定向增發,提前獲取籌碼,享受將來流動性迅速放開帶來的溢價。
(2)新三板定向發行融資規模相對較小,規定定向增發對象人數不超過35人,因此單筆投資金額最少只需十幾萬元即可參與;
(3)新三板定向發行不設鎖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後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鎖定風險;
(4)新三板定向發行價格可協商談判來確定,避免買入價格過高的風險。
❹ 什麼是新三板定向增發
新三板定向增發,又稱新三板定向發行。簡單的說,是申請掛牌公司、或已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由於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企業一般要在找到投資者後方可進行公告,因此投資信息相對封閉。當股民朋友遇到上市的時候,就會看到發布股票增發的公告,對於股票增發,有些小白還不理解是什麼意思,對於我們而言,也不知道利好還是利空。解答馬上給大家奉上。首先,先領取一波福利也無妨--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反正都來了,那就不要錯過此機會:【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
為了融資,上市公司再次發行股票,這個行為是股票增發。簡單的講,就是增加股票的發行量,將融資范圍加大,獲得更多的資金來源。於企業是有很多好處的,但會給市場存量資金造成較大的壓力,是在榨乾股市。一般情況下,股票的增發類型有三種,公開增發、配股、非公開增發也就是定向增發。具體區別請看下圖。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要如何去查詢股票增發的消息、公告呢?投資日歷是最方便的,哪些股票增發、解禁、上市、分紅等重要的信息,它都會及時提醒我們,馬上點擊進行領取!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票增發對股價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
1、從股票增發的用途來看
相對來說,像是那些用於企業並購的增發,對於企業整體實力的增強,業績的增長,是有絕對幫助的,較少能跌破增發價格;但是那些用於企業轉型的增發募集,風險的不確定性,實在很高;也存在上市公司用增發的方式來籌集資金,但投資范圍不在它的主營業務內,然而把資金投入到高風險的行業,會造成市場上的投資者不安,賣出手中的股票,可以讓股價下跌,這是一種利空行為。
2、從股票增發的方式來看
上市公司對於股票的增發,經常用的方法是定向增發,對象一般是針對大股東和投資機構,戰略投資者、優質資產假如都可以加入,這樣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市場上的消費者,促使他們買入,用這種方式讓股價上漲。有些企業合作的項目沒有吸引力,定向增發是不能做的,一般採用配股的方式強買強賣。這種方案剛推出,就開始下跌了,因為公開向市場換取大量現金。
三、股票增發定價的影響
我們都知道,只有具備股份數量和增發定價才會使股票增發。這個增發定價就代表的是增發融資的股票價格。需要留心的是,為了給增發提價,在股票增發之前,有公司與機構串通抬高股價的可能性。在發行價格穩定不變時,其股價就不會上漲了:如果是定增的話,也存在主力為了低價買入的可能性,股價打壓一般會在定增之前進行,意思是定增之前,售出一定量的籌碼,引致股票下跌,在定增時,再花較低的價錢買進,拉升股價,同時,股票定增時,市場上形勢不太好,也或許致使股票下降。要是增發的價格比現在的股價還要高,那股價的上漲的概率可以說是很大了。(情況極少,很可能增發失敗)假如是不及當前股價的話,那對股價的影響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的。可以將增發的價格就和投資者入場的成本價劃等號。短期之內,股價往往會以增發價為最低保底線,這就意味著,下一輪會上漲。有些個股,也不會受上漲的影響,然而通常來說,股價是不會跌破增發價格的。如果針對利好還是利空你自己不想去做過多的研究的話,這里有個免費的診股平台,只要輸入你的股票代碼就可以立即得到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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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新三板包括哪些股票規則都是什麼
新三板股票是指不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門檻的公司選擇在新三板上市發行股票的行為。投資者可以通過開放新三板的授權進行交易。其中,一類投資者在申請開戶權前10個交易日,其證券賬戶和資本賬戶中的資產在當日結束時超過20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的投資經驗;二類投資者在申請開戶權前10個交易日,其證券賬戶和資本賬戶中的資產在當日結束時超過15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的投資經驗;第三類投資者的證券賬戶和資本賬戶中的資產在當日結束時應在100萬元以上,並在申請開放授權前10個交易日滿足2年以上的投資經驗。
信息效應將有效降低公司的資本成本,提高股票流動性和公司估值,改善投融資行為。所選擇的創新層也應該產生對上市企業有積極影響的“信息效應”。進一步考察發現,雖然新三板實施的市場分層制度對優質公司的股票交易、股東結構、融資和資本投資效率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這些影響主要是由於創新層的“品牌效應”,這已經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並被市場各方預期“信息效應”並未產生顯著影響,這是新三板分層制度的一大遺憾。
❻ 新三板股票是什麼意思
新三板股票是指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因為掛牌企業的有別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企業的,所以被形象地稱為「新三板」股票。
新三板股票是指原來在證券交易市場內上市發行和交易的股票退市後轉移到場外進行交易或轉讓等融資活動的股票類型。新三板的股票類型有:1、在主板市場退下來的股票; 2、原股市關閉後轉入的股票;3、非上市公司的代辦轉讓股票。
新三板股票市場是國家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的發展而建立的一個受到統一監管的場外交易市場。簡單地說新三板股票市場就是一個代辦股票轉讓的市場。新三板股票市場保障投資安全,對進入市場的公司和投資者會有一定的要求。但總的來說,新三板股票市場的上市門坎和要求相對較低。
無論是證券交易市場退市後轉移過來的股票,還是非上市公司的代辦股票,在進入新三板時都要辦理開戶手續。辦理開戶手續後,通過股票代理人對該股票進行操作。
新三板股票的交易規則相對繁瑣,交易時需要注意:
1、新三板股票的股票代碼以43開頭。
2、每筆交易的最低股數為3萬股。
3、股票的代碼、價格、數量、訂單號四者必須一致才能交易。
4、買賣雙方可商議股票價格。
新的三板股票有430002 ,430003等,其中最新的一個是430212,要開通三板交易業務才能進行三板股票交易! 只要出價比最後成交價高(三板每天只有3點鍾一個成交價。前面的是預揭示,並不真正成交)就一定會成交。不過三板股票經常會漲停板。漲停板當然就買不進了。就象跌停板就賣不出一樣。
❼ 新三板法律法規有哪些
您好,
新三板法律法規
綜合類(18部)
0.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0.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0.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
0.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4修正)
0.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4修正)
0.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4修正)
0.7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0.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0.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2013修訂)
0.10關於境內企業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事項的公告
0.11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0.12關於收取掛牌公司掛牌年費的通知
0.1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0.14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0.15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
0.16關於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工作有關注意事項的通知
0.1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申請材料接收須知
0.18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收費事宜的通知
附件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明細表
附件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及代收稅項)明細表
一、掛牌相關(14部)
(一)200人以下公司(6部)
1.1.1股份公司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股票發行的審查工作流程
1.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准指引(試行)
1.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業務操作指南(試行)(2014年第二次修改)
1.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6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涉及新修訂《公司法》相關條文適用和掛牌准入有關事項的公告
(二)200人以上公司(3部)
1.2.1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號——公開轉讓說明書
1.2.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公開轉讓股票申請文件
1.2.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
(三)模板文件(5部)
1.3.1xx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申請報告
1.3.2xx證券公司關於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推薦意見(適用於已掛牌公司)
1.3.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1.3.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1.3.5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書
二、股票發行相關(8部)
(一)已掛牌公司不超過200人(6部)
2.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
2.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
2.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1號——備案文件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2號——股票發行方案及發行情況報告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3號——主辦券商關於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性意見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4號——法律意見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二)已掛牌公司超過200人(2部)
2.2.1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3)——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2.2.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4)——定向發行申請文件
三、資產重組相關(5部)
3.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引
3.2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1號: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信息知情人報備指南
3.3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2號: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報送指南
3.4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3.5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
四、優先股相關(5部)
4.1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4.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4.3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7號—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4.4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8號—定向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
4.5關於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五、收購相關(2部)
5.1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5.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
5——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和要約收購報告書
六、信息披露相關(10部)
6.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
6.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持續信息披露業務指南(試行)(2014修訂)
6.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掛牌暫停與恢復轉讓業務指南
6.4關於2014年年度報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6.5關於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系統正式上線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6.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填寫說明
6.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
6.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半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
6.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
6.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七、主辦券商相關(4部)
7.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管理細則(試行)
7.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
7.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推薦業務規定(試行)
7.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南
八、投資者管理相關(4部)
8.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2013修改)
8.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證券賬戶信息報送業務指南
8.3買賣掛牌公司委託代理協議
8.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九、交易及監管相關(13部)
9.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
9.2關於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2013)
9.3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信息披露
9.4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申請文件
9.5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
9.6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
9.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轉讓實時監控指引(試行)
9.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指引
9.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管理辦法
9.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業務辦理指南(試行)
9.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代碼、證券簡稱編制管理暫行辦法
9.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異常情況處理辦法(試行)
9.13關於做好實施做市轉讓方式有關准備工作的通知
十、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相關(7部)
10.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暫行辦法
10.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暫行辦法
10.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退市公司股票掛牌業務指南(試行)
10.4關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兩網公司及交易所市場退市公司相關制度過渡性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
10.5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類轉讓變更業務指南(試行)
10.6《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風險揭示書》參考文本
10.7《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委託協議書》參考文本
十一、其他(7部)
11.1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
11.2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
11.3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11.4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拓寬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業務范圍的通知
11.5關於公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
11.6新三板常見問題解答第五期
11.7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開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結算賬戶相關事項的通知
❽ 開通新三板的條件
申請新三板的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❾ 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2019年初有消息稱,證監會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場發展的文件即將公布,其中包括分層等制度安排。這將是證監會首次對新三板發展做出全面部署。證監會2019年10月25日宣布,將從優化發行融資制度、完善市場分層等五方面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新三板)進行全面改革。改革後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層企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同時設立精選層,在精選層掛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條件和相關規定的企業,可以直接轉板上市。2020年4月23日,公募基金投資新三板指引細則於近日落地,對公募投資新三板的參與主體、投資范圍、流動性風險管理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