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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ipo股東出售股票限制

發布時間:2022-12-22 07:46:48

⑴ 大股東買賣股票有什麼規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8-1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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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港股IPO上市有什麼條件和流程

在香港IPO主要包括7個環節,遞表,聆訊,路演,招股,公布配售結果,暗盤交易以及正式上市。
一、遞表(3-6個月)
確定上市日期之後,擬上市公司遞交上市文件於聯交所,提出上市申請預約暫定聆訊日期。
二、聆訊(2-3天)
經過漫長的3-6月等待,上市委員會審閱新上市申請,確定申請人是否適合進行首次公開招股。上市委員會的職能主要包括:1.上市審核職能;2.上市審查並監督上市部工作;3.批准新股上市申請以及規則豁免申請;4.通過、更改或修改上市部以及上市委員會的決定;5.提供政策諮詢,批示重要政策及《上市規則》修訂。上市聆訊時間沒有確切時間,取決於保薦人對聯交所相關問題的回復時間和質量。通過聆訊代表著離申購的招股日不遠了,這個時候可以准備賬戶和資金。
三、路演(一周左右)
聆訊結束上市申請獲得批准之後,發行人與保薦團隊、財經公關予以配合開始一系列的股票發行宣傳工作,具體包括向准投資者介紹公司的業績、產品、發展方向、投資價值,並且回答投資者相關問題等,這就是路演。
四、招股(3-7天)
香港IPO公開發行股份的分配包括「國際配售」和「公開認購」兩個部分,並根據回撥機制及股份重新分配機制予以適當調整,通常分別占最終總新股發行數量的90%和10%左右。當然,這個比例不是固定的,有個回撥機制。當公開發售的認購總量達到初始發行量的一定倍數時,會進行回撥。
1、認購總量達到15~50倍之間,從國際配售回撥,最高使公開發售量達到總量的30%

2、認購總量達到50~100倍之間,從國際配售回撥,最高使公開發售量達到總量的40%。
3、認購總量達到100倍以上,從國際配售回撥,最高使公開發售量達到總量的50%。許多公司在香港IPO上市的同時選擇引入基石投資者。基石投資者一般是指上市申請人在首次公開招股時,將部分股份優先配售予若干投資者。
公司會根據市場情況以及投資者的認購意向確定最終的發行價,同時全面披露招股書,我們打新投資者可以根據披露的信息確認打新的策略。申購門檻一般包含:入場費+手續費+孖展利息。
五、公布中簽結果(周期5-7天)
招股結束後7天左右,公司會通過港交所發布配售結果,告訴大家,最終定價多少、公開發售認購超額多少倍、國配部分超過多少倍、有沒有授出綠鞋、基石拿貨佔比多少等信息。
六、暗盤上市
暗盤交易就是在場外交易,沒有通過港交所交易系統撮合,直接在券商內部系統實現報價撮合的交易。於新股上市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後進行。
暗盤交易時間為中簽日的16:15 ~18:30(如果是半日市,則暗盤交易時間是14:15-16:30)。暗盤的目的是給投資者再一次選擇的機會,不看好的可以賣出,看好而又沒中簽的,可以買入上車。部分新股不會有暗盤交易,部分券商也可能不支持暗盤交易,目前大部分券商使用的是輝立的暗盤系統,另外還有一部分券商是自己的獨立暗盤,這些信息在開戶之前都建議提前了解下。
七、正式交易
成功定價及分配股份予機構投資者和散戶後,公司股份便會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進行買賣。在公司上市之後,股票價格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產生波動。承銷團通常會指定的某一個或多個承銷商作為「穩定市場經紀人」(Stabilisation Agent)負責在公司股價低於IPO的價格時買入公司股票來維護上市之後一段既定時間內股價表現的穩定。

⑶ 股東轉讓股票有哪些限制

股東轉讓股份有以下限制: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2、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4、法律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⑷ 現想轉讓出去,香港法律對公司股權轉讓有規定嗎

股份轉讓的限制
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轉讓除受到《公司條例》中有關私人公司的股份權利限制外,還受到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細則一般都有先買權條款。股東在轉讓股份時須依規定先向其它成員提出要約。轉讓人可將其意圖通知公司董事局,並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數師)決定的或依規定的價格向其它成員要約,也可先由轉讓人與公司內擬受讓的某一成員議定價格,再經董事局按該價格、股數向其它股東提出要約,如其它股東願意受讓則按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東無此願望,則由該擬受讓的成員受讓該股份。
公司章程細則如未有規定公司可買下依上述方式轉讓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則公司成員須全部買下該股份。不然,轉讓人有權將其股份轉讓給公司成員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轉讓中的作價應反映股份的公平價值。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有相反規定,香港公眾公司股東有權自由轉讓其股份。但有關股份轉讓的行為,包括股份的作價須受香港有關收購與合並規則等的調整。
股份轉讓程序
(1)訂立股份買賣合同。該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或口頭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買賣而訂立,股份的衡平法權利(theequitabletitle)立即轉移給買主,在其後公司公布紅利時買主有權享有。然而,對公司而言,擁有股權、享有紅利者是注冊股東。
(2)提交適當的轉讓文件。公司章程細則可要求股份轉讓須以契約(deed)的形式,但這很少見。常見的股份轉讓文書形式是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文件。
(3)登記。公司章程細則如規定股份轉讓登記的事項,董事局須遵守。法例規定,公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對尚未繳清股本的股份之轉讓,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權的股份之轉讓,可拒絕登記。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無須說明理由,可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不論有關股份是否已繳清股本。
通過股份轉讓登記手續,公司不僅承認受讓人成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讓人成為公司的新成員。
登記之後,如公司成員轉讓其全部股份,公司將在成員名冊中注銷其成員資格,增補新成員的數據,並且發新股票給新成員。如公司成員轉讓其部分股份,公司將保留其成員資格,並按其轉讓後持有的股份另發新股票。
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另有規定,轉讓股份交由公司登記並非必要程序。不過,根據《公司條例》,公司如未登記受讓人的權益,轉讓人仍被視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記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無須承認任何人對有關股份因信託或公義而享有的權益。因此,股份轉讓雙方應盡可能依手續完成轉讓登記。
公司必須在收到有關股份轉讓文書之後兩個月內,通知受讓人和轉讓人是否接納登記有關股份轉讓。
股份轉移(TransmissionofShares)
股份轉移指由於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動轉移給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後,有關股份的業權自動轉移到死者的遺產承辦人。根據《公司條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驗訖的遺囑或遣產管理文書,公司必須承認該人士的業權。
(2)股份持有人破產,其名下的股份業權,可由破產信託人接收。破產信託人可要求登記為合法股份持有人。
根據現行法例(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據 只有判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動轉移給第三者,公司如拒絕登記有關股份的轉移,受讓人有權要求公司說明其拒絕的理由,公司應在受讓人提出要求登記後二十八日內說明拒絕的理由。如公司未說明或逾期說明拒絕的理由,則必須登記有關股份轉移。
——reaom

⑸ 香港創業板上市主要上市規定

1、不設盈利要求
高增長企業可能在創業期間並不一定取得盈利紀錄,故《創業板上市規則》並無規定新上市申靖人一定要有過往盈利紀錄即可在創業板上市。

2、保薦人及其持續聘任期
新上市申請人須聘任一名創業板保薦人為其呈交上市申請,聘任期須持續一段固定期間,涵蓋至少在公司上市該年的財政年度餘下的時間以及其後兩個完整的財政年度。

3、可接受的司法管轄地區
新申請人必須依據香港、中國、百慕達或開曼群島的法例注冊成立。

4、經營歷史
a. 證明具有至少24個月的活躍業務紀錄;
註:如上市申請人為新成立的項目公司或開采天然資源的公司,又或在聯交所接受的特殊情況下,這項24個月活躍業務紀錄的規定可在聯交所的批准下獲放寬。
b. 一直積極發展主營業務;
c. 於活躍業務紀錄期間,其管理層及擁有權大致相同;
d. 如其附屬公司負責經營申請人的活躍業務,必須擁有該附屬公司董事會的控制權及不少於50%的實際經濟權益;
e. 編制會計師報告,該報告須涵蓋緊接上市文件刊發前兩個完整的財政年度。

5、業務前景
新申請人須列明其業務目標,並闡釋於指定期間內擬如何達致該目標。

6、最低公眾持股量
a、對於市值少於港幣10億元的公司,其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0%,涉及金額須達港幣
30,000,000元;
b、對於市值相等於或超過港幣10億元的公司,其最低公眾持股量為港幣2億元或15%中之較高者;
c、新申請人必須於上市時有公眾股東不少於100人。

7、公司管治
a、聘任勝任的人員負責下列職位:公司秘書、合資格會計師、監察主任及授權代表;
b、聘任至少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c、成立審核委員會。
包銷安排於首次公開發售股份時,無硬性包銷規定。

8、其它
上市時的管理層股東及主要股東合共須佔新申請人不少於35%的已發行股本。
首次上市成本的主要類別一般包括:
a. 專業費用保薦人費用公司法律顧問費用保薦人法律顧問費用申報會計師費用物業估值費用公關服務顧問費用
b. 印刷方面的成本招股章程、申請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費翻譯費
c.市場推廣支出
d.股票過戶登記處費用收款銀行費用包銷商傭金(如適用) 首次上市費交易征費
除首次上市費及交易征費外,上列所有其它費用均可由新申請人與有關方面商議,不過收費多少會受市場因素影響。首次上市費一般占首次上市總成本的小部份,須於遞交上市申請表格的同時向聯交所繳付。首次上市費不予退款,並以與上市申請有關的股本證券的預期市值計算。
創業板首次上市費概列如下:
首次上市費將予上市的股本證券的貨幣值(百萬港元)
首次上市費(港元) 不超過100 100,000 不超過1,000 150,000 超過1,000 200,000
新申請人應繳付予聯交所的交易征費為新申請人將予發行之證券的價值的0.011%。
詳情請參閱《創業板上市規則》附錄九。

⑹ 香港上市公司大股東一年最多能減持多少

香港上市公司大股東一年最多能減持總股本4%

集合競價方式90天內減持不超過總股本1%,則一年內減持比例不超過總股本4%;大宗交易方式90天內減持不超過2%,則一年內減持比列不超過8%。也就是說,「大股東」一年內可減持股份不能超過12%。

由於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會較多參與管理上市公司事務,香港市場對他們提出的披露要求也更多。其必須披露的信息包括四類: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任何股份權益,且不只限於有投票權的股份;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任何關聯企業的股份權益;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債券權益;所持有的上市公司任何關聯企業的債券權益。同時,董事和高管必須披露所有交易,沒有比例界限,即便持有極少量的股份或者債券也要進行披露。

並且,控股股東在公司上市後,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上市之日起7至12個月內不得喪失上市公司控股地位;控股股東質押上市公司股票必須如實披露等等

⑺ 香港聯交所新股上市,原始股東(小股東)持股限售時間

一、主板股票的鎖定期

香港聯交所僅對控股股東在公司新上市後出售股份一事實施若干限制。基本上,在發行人申請上市時視作控股股東的任何人士不得:

(a)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控股股東的持股量當日直至發行人的證券在交易所買賣之日起計6個月的期間內,出售其持有的上市發行人的股份;或

(b)在上文所述的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出售其於發行人的權益,以致該名人士不再成為控股股東。

聯交所允許控股股東於限售期內予以質押,但應如實披露:如控股股東在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至上市日期後12個月的期間內,將其實益擁有的任何證券質押或抵押予認可機構,控股股東須向發行人及交易所如實披露。

二、創業板股票的鎖定期

香港聯交所對上市時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在公司於創業板新上市後出售股份一事實施若干限制:

(a)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直至上市日期起計12個月的期間內,上市時管理層股東應將其持有的有關證券交付第三方代為託管,並承諾不會出售該等證券。然而,如有關證券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中不多於1%,則上述期間可縮短至6個月。

(b)由依據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直至上市日期起計6個月的期間內,高持股量股東須把有關證券交付第三方代為託管,並承諾不會出售該等證券。

聯交所允許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於限售期內予以質押,但應如實披露:如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在上市文件披露其持股量當日起至上市日期後分別12個月及6個月的期間內,將其實益擁有的任何證券質押或抵押予認可機構,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須向發行人及交易所如實披露。

⑻ 香港上市的股票多長時間解禁

不同的股票解禁的時間是不一樣的,要以公司的具體公告為准。
對於經驗豐富的老股民來講,都認識「股票解禁」這一股市術語。但是對於不久前才入市的投資者而言,就不是很明白了。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分析一下「股票解禁」吧,相信不知道的投資者朋友,耐心讀了後會清楚的!開始之前送上一份機構精選的牛股清單:【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解禁是什麼意思?
「股票解禁」有它的字面含義,就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持有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內本來是不能賣出的,不過只要過了一定的期限後就可以賣出了,這就是所謂的「股票解禁」。解禁股票還分為兩種 ,一種是「限售股」,另一種是「大小非」。大小非是由於股改而產生的,這就是兩者的不同之處,限售股的出現則是因為公司增發的股份。
(一)股票解禁要多久?
上市時間差不多一兩年之後,很多股票都會迎來解禁期。新股限售解禁一般情況下就是分三次:
1、上市三個月後:新股網下申購的部分解禁
2、上市一年後: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東解禁
3、上市三年後:是股票大股東解禁

(二)怎麼看解禁日
股票解禁日是在公司官網公告可以查到,但過半數的投資商都會多追蹤幾家公司,進入每個官網後下載公告十分繁瑣,因此通過這個股市播報來查看是最方便快捷的,可以添加自選股票,這樣就可以幫你篩選出比較有用的信息,除了解禁日還能詳細了解解禁批次、時間線。:【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解禁當日可以馬上買賣嗎?
解禁後並不代表解禁部分的股票當日就能在市面上流通了,進行考察也需要時間,具體的時間是多久要看個股。
二、股票解禁前後的股價變化
雖然解禁和股價表現並不存在線性相關關系,但是針對股票解禁前後股價下跌的原因,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剖析:
1、股東獲利了結:通常來說,限售解禁代表的意思就是更多的流通股進入市場,如果限售股東利潤豐厚,這就意味著獲利的動力也會增大,這樣一來二級市場的拋盤也會增加,於是公司的股價就會構成利空。
2、散戶提前出逃:在這個時候,由於害怕股東拋售股票,部分中小投資者多半會在解禁到來之前出逃,形成股價提前下跌的局面。
3、解禁股佔比大:另外,解禁市值和解禁股本占總股本的比例成正比,從而導致股價的利空也越大。
三、股票解禁是好還是壞?可以買嗎?
股票解禁的實質就是增加了二級市場中股票交易的供給量,要按不同情況不同分析。譬如說,解禁股的大部分是小股東,在解禁之後,或許會拋出他們手中的股票,乃至股價跌落;相反,倘若持有解禁股的主要是機構或者國有股東,他們為了使較高持股比例得以維持,不會把手中股票輕易拋出,對穩定股價的有一定的作用。總之,股票解禁對於股價終究是利好還是利空,我們是絕對不可以沖動判斷的,由於很多方面都會給它的走勢帶來影響,我們務必結合許多的技術指標深入分析。如果實在沒法判斷,可以直接進入這個診股平台,輸入你看中的股票代碼或名稱,獲取最新狀況:【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⑼ 境內港股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流通股份轉讓給境內某公司應如何操作

1、大陸公司在香港上市後,原始股的轉讓具體要看該公司去香港上市採用的是什麼樣的法律架構。如果是VIE(俗稱「協議安排」),那確實所持有的境內公司股份和境外離岸公司的股份不是一回事,當然也就不能在境外交易。如果想要交易,公司需要安排這些原始股東的股權在境外離岸公司還原,並且在券商登記,這樣上市禁售期滿後就可以交易了。但是,國內很多公司所謂的職工原始股,僅僅是個人和公司的協議,並沒有在工商局變更。理論上,這部分股權在上市時候如何認定是有法律障礙的。此外,持有大量股票或者公司高管對出售股票有一定限制,具體也要看公司規定,而且香港市場一般是可以馬上賣出股票,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協議轉讓不必開通滬港通或港股賬戶,因為原始股沒有公開交易的市場,只能私下交易,還沒有正式上市的股票不必通過股市交易。
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產權轉讓程序,也在第十八條規定「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用協議轉讓的方式。
4、協議轉讓應在產權交易機構組織下進行,出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產權轉讓中所涉及的職工勞動關系調整、債務和或有債務承繼、離退休職工管理、職工安置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擔保措施等相關事項,達成協議後草簽《產權轉讓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由出讓方履行決策程序後,合同生效。

⑽ ipo最多可以賣多少股份

股票一次最多賣200萬股,也就是掛單最多是200萬股。
同時上市公司每次最多拋售已發行股票的百分之五,因此同一支股票一次最多可以買賣多少股,需要看該股票發行的股本 是多少。在我國的證券法 中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該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的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且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還需要履行相關的法律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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