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怎麼計算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計算方法如下:

- 通用公式: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當前公允價值 - 上一個報表日(或首次入賬日)的公允價值。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工具,如交易性金融資產和負債,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市場條件重新評估這些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新評估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確認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即Δ 公允價值 = 當前公允價值 - 賬面價值,若當前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則確認為收益;反之,則確認為損失。
- 股票投資場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當時的公允價值×股票總數 - 成本。例如,已知股票當時公允價值為21,股票總數為4000,成本為78000(已宣告為發放不算在內),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1×4000 - 78000 。
在會計處理上,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同時需注意,在計稅時,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予考慮,只有在實際處置時,所取得的價款在扣除其歷史成本後的差額才計入處置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