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股定向增發實施股權激勵的操作要領有哪
您好,向公司內部員工定向發行新股已成為目前新三板公司採用頻率最高的股 權激勵方式。許多新三板掛牌公司在新股發行的過程中除了向老股東進行配售 或引入外部投資者外,還會選擇向部分公司董監高及核心技術人員進行新股發 行。由於沒有業績考核的強制要求,操作簡單。掛牌企業通過定向增發實現對員工的股權激勵,必須遵守新三板掛牌公司發行新股的一般規定。
其操作要領如下:(1)不同於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新三板定向增發的股票無限售要求,即作 為增發對象的股東可隨時轉讓增發股份。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 持新增股份仍需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進行限售。(2)若採用員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定向增發對象中的公司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以及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自然人投資者、法人 投資者及其他經濟組織合計不得超過35名(未來政策放寬後除外)。即在員 工直接持股的激勵計劃中,激勵范圍將受到一定限制。(3)股東超過200人或發行後股東超過200人的公司定向發行新股需,增 發前後公司股東超過200人的,本次新股發行還需履行證監會備案程序向證監 會申請核准;股東未超過200人的只需新三板自律管理。(4)為規避激勵員工35人以下的數量限制以及股東超過200人對報批流 程的影響,掛牌公司向員工定向發行新股,可以考慮採用設立持股平台間接持 股的方式實現員工對公司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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