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權益類理財產品為什麼會虧損
權益類理財產品是指投資與權益類資產比例不低於80%的理財產品,而權益類資產主要包括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等等有價證券。
權益類理財產品為什麼會虧損?
【1】從投資方向來看
權益類理財產品主要投資股票等有價證券,從投資方向看,其風險等級就很高,自然也容易出現虧損。
【2】從需求端來看
權益類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波動較大,相較於固收類理財產品,凈值波動或更加明顯,超出現階段部分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對理財產品的贖回需求增加,進而導致價格下跌,產生虧損。
【3】從供給端來看
現階段理財仍以固收類產品為主,更加符合其穩健型投資產品的定位。理財公司長期深耕固收領域,布局權益類產品仍處於探索階段,在發展初期可能存在著投資融資結構不合理、風險控制不到位等問題,進而導致產品凈值下跌。
權益類理財有哪些缺點?
【1】權益類銀行理財的收益不穩定
權益類銀行理財通常是投資於股票、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其收益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較大,存在較大的風險。在市場環境不好的情況下,權益類銀行理財的收益可能會出現大幅度下跌的情況。
【2】權益類銀行理財的流動性不足
由於權益類銀行理財通常是投資於長期資產,其流動性較差。如果投資者需要提前支取資金,可能會面臨較高的提前支取費用或者無法及時支取本金的情況。
【3】權益類銀行理財的投資門檻較高
由於權益類銀行理財的風險較大,因此投資門檻通常較高,一般需要較高的起投金額和較高的風險承受能力。
上述是權益類理財產品虧損的三大原因,大家可以關注一下。
⑵ 投資產品比例
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於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權益類產品投資於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混合類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且任一資產的投資比例未達到前三類產品標准。」、「每隻開放式公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40%,每隻封閉式公募產品、每隻私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200%。計算單只產品的總資產時應當按照穿透原則合並計算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總資產。」
2、進一步提取上述規章中關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管產品的信息,「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200% or 140%」,我們選擇總資產不超過產品凈資產的200%,現在的問題是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管產品的資金利用率豈不是會很低。
拓展資料:
1、金融衍生品是基於基礎金融工具(如貨幣、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的金融工具,它也是以傳統金融品為基礎衍生出來的、作為買賣對象的金融品。與其他金融工具不同的是,金融衍生品自身並不具有價值,其價格是從可以運用衍生品進行買賣的貨幣、匯率、證券等的價值中衍生出來的。在國際金融市場上最為普遍運用的衍生品有金融期貨、期權和互換(又稱掉期)等
2、國債法雖屬於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與稅法等其他財政法的部門法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如國債法主體的平等性即明顯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盡管國債法的一方主體必須是國家,但在國債法律關系中,國家是作為債務人與其他權利主體發生權利義務關系的,其他權利主體是否與國家發生債權債務關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決定,在國債法律關系中,他們與國家處於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財政法律關系中,主體間的隸屬性則明顯區別於國債法。另外,國家取得國債收入的權利與其還本付息的義務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權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權利,也必須履行支付購買國債資金的義務。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債法是具有公法性質的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