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1、自營買賣業務
即證券公司為自己的帳戶進行有價證券的買賣。這種情況出現在:證券公司根據市場變動狀況和趨勢,運用自己的資產,從事證券買賣,以賺取利潤;證券公司在執行客戶委託時,很難找到的交易對方,只好從自己的帳戶上買進賣出,以完成客戶委託,是必不可少的證券公司主要業務之一。
2、委託買賣業務
即證券公司代理或作為經紀人幫助客戶進行有價證券的買賣。委託買賣業務分成三種:一是代理買賣。證券公司接受顧客委託以顧客的名義進行有價證券買賣,交易中發生的報益由顧客承擔;二是經紀業務。
證券公司接受顧客委託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有價證券的買賣,交易中出現虧損由顧客承擔。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三是咨詢介紹。即證卷公司作局外人,對買賣雙方提供咨詢,介紹交易對方,促使他們之間的買賣成交。
3、發行承銷業務
證卷公司熟悉市場,投資技術高超,而且攤有眾多的銷售網點,所以在股票發行市場上,大多發行公司委託證券公司幫助發行,這是非常重要的證券公司主要業務。
4、咨詢服務業務
咨詢服務對象一般是籌集資金的公司、企業和尋找投資對象的投者。咨詢業務包括:提供市場行情,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分析,市場資金供求現狀和變動趨勢分析,各種籌資或投資方式比較研究,幫助制訂籌資或投資安排計劃等等。
❷ 證券營業部具體做什麼的啊
1、代理交易。即為證券投資者提供進入市場的通道,包括代理投資者詢價、報價和代理完成交易。這是證券營業部的基本功能及存在的基礎;
2、提供證券信息。可分為三個方面:
1.提供及時、公正、真實的市場行情信息,包括成交的品種、價格、數量以及買賣盤的價格、數量;
2.提供各類市場主體發布的公開信息,即證監會、交易所、上市公司、登記公司等通過指定渠道披露發布的各類公開信息;
3.提供各類投資咨詢信息,包括市場分析、研究報告和投資建議等。
關於證券營業的有關規定:
《關於清理規范證券營業網點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申請規范為證券營業部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1998年年底前設立並開業;
2、1999年日均股票、基金交易量在500萬元以上;
3、沒有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沒有違規吸收社會資金;
4、計算機信息系統符合我會的有關規定。
《中國證監會國家工商局關於清理規范遠程證券交易網點的通知》第三條:
尚不具備設立證券營業部條件的縣(市)城區和經濟發達的鄉鎮政府所在地,可以將原有的遠程證券交易網點規范為一家證券服務部。
網路-證券營業部
❸ 證券公司主要業務的種類及內容
我國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及其他證券業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證券公司可以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及其他業務。
(一)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業務。在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證券經紀業務分為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和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從事的經紀業務以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為主。證券公司的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主要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的證券的代理買賣。
(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三)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是指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咨詢、建議、策劃業務。它具體包括:為企業申請證券發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組、資產重組、前期輔導等方面的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重大投資、收購兼並、關聯交易等業務提供咨詢服務;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及相關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計經理層股票期權、職工持股計劃、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提供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資本營運提供融資策劃、方案設計、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的債權人、債務人對上市公司進行債務重組、資產重組、相關的股權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業務形式。
(四)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的行為。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
(五)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買賣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以獲取營利的行為。證券自營活動有利於活躍證券市場,維護交易的連續性。但在自營活動中要防範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不正當行為。由於證券市場的高收益性和高風險性特徵,許多國家都對證券經營機構的自營業務制定法律法規,進行嚴格管理。
(六)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與投資者簽訂的資產管理合同,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和限制,為投資者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以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的行為。
(七)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其賣出,並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八)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
IB(IntrocingBroker)即介紹經紀商,是指機構或者個人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託,介紹客戶給期貨經紀商並收取一定傭金的業務模式。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託,為期貨經紀商介紹客戶參與期貨交易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根據我國現行相關制度,證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戶進行期貨買賣,但可以從事期貨交易的中間介紹業務。
1.證券公司IB業務的資格條件
證券公司申請IB業務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2)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4)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IB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
(5)已按規定建立健全與IB業務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及合規檢查等制度。
(6)具有滿足業務需要的技術系統。
(7)中國證監會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公司申請IB業務,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介紹業務資格申請書》等規定的申請材料。
2.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范圍
證券公司受期貨公司委託從事IB業務,應當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3.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規則
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資擁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機構控制的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IB業務,不能接受其他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IB業務。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制定並有效執行IB業務規則、內部控制、合規檢查等制度,確保有效防範和隔離IB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風險。期貨公司與證券公司應當建立IB業務的對接規則,明確辦理開戶、行情和交易系統的安裝維護、客戶投訴的接待處理等業務的協作程序和規則。證券公司與期貨公司應當獨立經營,保持財務、人員、經營場所等分開隔離。
❹ 證券公司的投行具體有哪些業務
國際投資銀行的業務包括:企業融資,收購兼並,財務顧問等業務。投行業務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在中國,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包括: 證券承銷、證券交易、兼並收購、資金管理、項目融資、風險投資、信貸資產證券化等。
1、證券承銷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
2、經紀交易
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
3、私募發行
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
4、兼並收購
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
5、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對一種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籃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
6、資產證券
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
拓展資料:
投資銀行業務有哪些風險點:
1、包銷風險
投行幫人家賣股票,趕上市場形勢不好或者標的股票太差,沒賣掉,那就要自己掏腰包買下來。
2、保薦風險
投行要核查自己服務的客戶是不是合法合規,有沒有造假,這叫做保薦。
如果不幸核查不細致,漏掉了一些造假公司沒發現,後果也會比較嚴重。
3、合規風險
合規風險很多種,最常見的比如項目組借著並購重組搞內幕交易啦,幫人代持入股啦,等等各種違法違規的事情。
❺ 證券公司 都有什麼業務
證券公司的業務如下: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融資融券;證券做市交易;證券自營;其他證券業務。除證券公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承銷、證券保薦、證券經紀和證券融資融券業務。
(5)證券營業部股票發行的業務擴展閱讀: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志和結果。
證券必須與某種特定的表現形式相聯系。在證券的發展過程中,最早表彰證券權利的基本方式是紙張,在專用的紙單上藉助文字或圖形來表示特定化的權利。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
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如東吳證券蘇州營業部,江海證券經紀公司。
❻ 證券公司能幹哪些業務
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
【1】經紀業務。就是代理買賣滬深股市的證券業務。投資者必須在證券公司開戶,利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與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證券公司收取服務傭金的業務。
【2】自營業務。利用證券公司的人才優勢,信息優勢和市場經驗等等進行的自有資金投資經營的業務。
【3】資產管理業務。簡稱資管業務。憑借證券公司在投資方面眾多優勢,為客戶提供投資服務,即幫客戶理財,從中賺理財服務費,虧盈客戶自負。其代表就是證券公司提供的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
【4】融資融券業務。借錢給客戶買證券或者是借證券給客戶賣,從中收服務費。
【5】IB業務。即代理期貨業務。
【6】發行與承銷業務。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須要證券公司的輔導和推薦才能上市,這其中涉及非常專業的金融服務項目。也只能靠證券公司的服務。上市之後幫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級市場承銷。
【7】股權抵押。可以進行一定規模的股權質押貸款。
❼ 證券公司四大業務是什麼
證券公司四大業務有:經紀業務,發行與承銷業務,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業務范圍如下: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並購。
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項至第(3)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 000萬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其注冊資金必須是實繳資金。
證券公司設立條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3年,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3)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5)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❽ 證券營業部經營的經紀業務包括哪些是股票、債券、國債、企業債、企業可轉債、權證等都有涉及么所有的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是的,您說的這些都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另外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ETF基金也可以在證券公司審贖或交易。 所有的證券公司都是可以代理您上述的業務的,
大券商和小券商的區別只是代理企業債的發行,大的證券公司代理的品種多,保薦公司IPO的競爭力更強,新業務首先試點和運行。在這些綜合實力方面,大券商和小券商有區別。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朱經理
國泰君安證券——網路知道企業平台樂意為您服務!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官網或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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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證券公司的業務有哪些
1、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業務。在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目前,我國公開發行並上市的股票、公司債券及權證等證券,在交易所以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證券公司從事經紀業務以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為主。
2、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是指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咨詢、建議、策劃業務。
4、證券承銷、包銷、代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的行為。
5、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買賣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在境內銀行間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央行票據、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和企業債券,以及經證監會批准或者備案發行並在境內金融機構櫃台交易的證券,以獲取盈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