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債券與股票有哪些相同點與不同點
債券與股票有哪些相同點與不同點?
答: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兩者都屬於有價證券。債券和股票本身無價值,是虛擬資本,但又都是真實資本的代表。持有債券和股票,都有可能獲取一定的收益,並能進行權利的行使和轉讓活動。因此,債券和股票都是有價證券體系中的成員,都可以在證券市場上交易,並構成了證券市場的兩大支柱。第二,兩者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債券和股票都是有關經濟主體為籌資需要而發行的有價證券,從資金融通角度看,債券和股票作為籌資手段,與向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相比,其籌資的數額大、時間長、成本低,且不受貸款銀行的條件限制。第三,兩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從單個債券和股票看,它們的收益率經常會發生差異,而且有時差距還很大;但是,從整個社會考察,如果市場是有效率的,那麼,債券的平均利率和股票的平均收益率會大體上接近,或者其差異將反映兩者的風險程度。這是因為,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證券市場上一種融資手段收益率的變動,會引起另一種融資手段收益率發生同向變動。
⑵ 發行債券的手續費傭金為什麼要記入應付債券 利息調整的借方
手續費通常應確認為債券的成本,可以納入長期待攤用攤銷,因為記錄利息調整借方,增加債券的成本,相對購買者而言,就是溢價購買差不多。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⑶ 股票、債券和投資基金的區別
區別。
(1)性質不同。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表現形式;債券是指依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基金的全稱為「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並將投資收益按基金投資者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間接投資方式。
(2)投資者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債券的持有人是債券發行人的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權利;基金份額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與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之間體現的是信託關系。
(3)風險程度不同。對中小投資者而言,由於受可支配資產總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資於少數的股票,當其所投資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業財務狀況惡化時,本金有可能化為烏有;而基金的基本原則是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把資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別投於不同期限、不同種類的有價證券,把風險降至最低程度。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股票的風險大於基金;而債券本金能夠得到保障,收益相對固定,風險比基金要小。
(4)收益情況不同。股票和基金的收益是不確定的,而債券的收益是確定的。
(5)投資方式不同。與股票、債券的投資者不同,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的投資者不再直接參與有價證券的買賣活動,而是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方向的確定、投資對象的選擇。
(6)價格取向不同。在宏觀政治、經濟環境一致的情況下,股票的價格受供求關系和公司基本面(經營、財務狀況等)的影響巨大;而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基金的價格則主要決定於資產凈值。
(7)投資回收方式不同。股票一般無存續期限,除公司破產、清算等法定情形外,投資者不得從公司收回投資,如要收回,只能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變現;債券有一定的存續期限,期滿後收回本金;投資者投資基金則要視所持有的基金形態不同而有區別:封閉式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滿後,投資者可按持有的份額分得相應的剩餘資產,在封閉期內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變現;開放式基金一般沒有期限,但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贖回。
⑷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1,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是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
股票是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2,定性不同: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股票是股票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
3,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債券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股票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4,風險性不同:
債券購買者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購買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只要沒有宣布破產,就必須足額支付債券持有人的債券到期本息。債券到期可還本付息,末到期則可以在債券市場上買賣轉讓;股票則只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轉讓,不可以退股還本。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二,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⑸ 我國為什麼不允許股票折價發行,折價發行與溢價發行對利益雙方有何影響
為了保護當前股東的利益,當然不應該折價發行。股票發行價格是股票發行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對投資者和發行人乃至承銷商都有直接關系。
發行價高,對發行人來說,可以用較少的股份籌集到較多的資金,降低籌資成本。但是,對投資者來說,發行價太高,則意味著投資成本增大,有可能影響投資者的購買熱情。
正常情況下,低價發行可以提高債券的吸引力,擴大債券的發行數量,加快發行速度,有利於發行者在短期里籌集較多的資金。當然,它仍然受到發行者和代理機構的信譽及債券利率高低的影響;
低價發行時,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其差額部分實際上便增大了發行成本,倘若不同時降低利率以作為折價發行所造成的發行收入的減少的補償,則低價發行與提高債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勢必增加發行者的負擔。
但低價發行,雖能暫時吸引相當數量的投資者的認購,但過低的發行價格,往往意味著公司經營不利和前景不樂觀,這不僅會導致流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跌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對發行公司以後的發行與經營不利,所以低價發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處。
(5)股票和債券發行成本擴展閱讀:
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規律
股票折價發行時,其折價的大小必須根據公司的經濟狀況決定。經營狀況好則折價少,反之則折價多。折價發行適用於信用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發行股票時,為了吸引投資者,採用折價發行便於推銷。西方的許多新公司常採用折價發行股票。
在日本和其他一些國家的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價值,因而,在這些國家沒有折價發行股票的現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折價發行
⑹ 股票和國債有什麼區別
股票和國債的區別:
1、籌資的性質不同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
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2、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
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
3、收益來源不同
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在進行債券買賣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得到股息、紅利,股息和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4、價值的回歸性不同
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性,是指債券在到期時,其價值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
股票的投資價值依賴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況。
5、風險性不同
國債和投資風險相當低的金融債券,即使是公司(企業)債券,其投資風險也要比股票投資風險小得多。
⑺ 股票和債券的異同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