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科創板股票業績虧損會退市嗎
科創板股票業績虧損會存在退市風險。科創板的退市制度相對其他主板來說是最嚴格的,以下是科創板股票可能因業績虧損等原因退市的具體情況:
此外,主板的退市主要看財務指標,而科創板企業不會因為單純的財務指標而退市,但如果是因缺少業務導致虧損,則可能會被退市。科創板企業退市引入了市場化指標,如果上市後連續20個交易日或一段時間市值低於一定標准,表明市場並不認可企業的投資價值,也會被退市。
『貳』 股價低於1元退市規定是什麼 多久會被退市
股價低於1元退市規定是:連續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就會被交易所終止上市。以下是關於該規定的詳細解釋:
一、退市條件
二、退市流程
三、退市原因
股價持續低迷反映了公司經營狀況不佳,以及投資者對其投資價值的不斷貶損。交易所的原則是提供投資者喜歡且公司運營良好的股票,股價持續低迷違背了上市的初衷。
綜上所述,股價低於1元的退市規定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維護市場秩序。一旦觸發該規定,公司將面臨退市的命運,投資者也應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並作出合理決策。
『叄』 2024科創板最新退市規則!科創板退市的情形有哪些
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正式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進一步完善了重大違法類、財務類和規范類三類強制退市指標。
2024年科創板最新退市規則如下:
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1、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例如:
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交易類強制退市
1、連續120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2、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3、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4、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東數量均低於400人;
5、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財務類強制退市
1、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
2、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
3、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不具備商業實質的交易;
4、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
5、其他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情形。
四、規范類強制退市
1、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2、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3、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此後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4、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5、公司被控股股東(無控股股東,則為第一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余額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30%以上,或者金額達到2億元以上,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6、連續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7、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8、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9、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10、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肆』 股票什麼條件會被要退市
目前,退市制度有了更多的約束條件,這對於想要了解的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上交所的退市規則新增了六大標准:第一,凈資產指標的增加;第二,營業收入指標的引入;第三,審計意見類型指標的納入;第四,市場表現指標的加入(這一項不適用於僅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第五,對於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布年報的企業,處罰范圍被進一步擴大;第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指標的引入。
而深交所則新增或變更了七項退市條件:首先,凈資產為負值的企業將面臨退市風險;其次,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企業將被考慮退市;再次,年審報告出現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企業將面臨退市;第四,如果企業在暫停上市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披露年報,將面臨退市風險;第五,股票累計成交量過低的企業(同樣不適用於僅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將面臨退市;第六,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的企業(同樣不適用於僅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將面臨退市風險;最後,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的企業(不適用於主板上市公司)將面臨退市。
這些新的指標和條件的加入,使得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需要更加註重財務狀況、市場表現以及合規性,以避免觸及退市紅線。這對於投資者來說,也是一個重要的警示,需要更加關注企業的財務健康狀況和合規表現。
總的來說,這些新的退市規則旨在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同時也促使企業更加註重長期發展和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