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对股东取得股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当按照股票票面金额作为收入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然而,实践中,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时,只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不涉及货币资金的减少,因此实际征税存在困难。
鉴于此,尽管税法要求对个人股东取得的股票股利征税,实际操作中仍需明确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依据现行税法,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股东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均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股份制企业分派股票股利,或有限责任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就是该公司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此征税是有必要的。
如果公司以现金股息分配时已经对个人股东代扣了20%的个人所得税,则个人股东再以相同的金额投资时,必须补足与已纳个人所得税款一致的金额,以确保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变。另外,由于法人股东的存在,如果个人股东不补足这部分金额,公司的股本结构将会发生变化。
根据以上分析,账务处理如下:
1. 分派股票股利或以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时,分录为:
借:应付利润、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股本)
2. 同时扣缴税款时,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 解缴税款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 收到个人股东缴来款项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Ⅱ 实际收到的股票股利的会计分录是怎样
在会计处理实际收到的股票股利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分录处理。下面将详细介绍两种主要情况。
首先,对于冲成本的情况,将其视为收回投资。当公司实际收到股票股利时,这通常意味着公司已经完成了其投资的回收。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应体现为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投资成本”账户。这种处理方式强调了股票股利作为收回原始投资的部分。
其次,对于冲损益的情况,指的是在之前已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利润确认收益。当股票股利实际收到时,会计上将其视为收益的回收。对此,会计分录应为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留存收益”账户。这种处理反映了股票股利作为已确认收益的收回。
综上,实际收到股票股利的会计分录取决于其被视为收回投资还是收回收益。在处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借贷操作,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通过正确的会计分录,企业能够准确反映股票股利的经济实质,为财务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Ⅲ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那么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因为只是通知,收入还没真实发生)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当收到股票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股票股利亦称“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采取股票股利时,通常由公司将股东应得的股利金额转入资本金,发行与此相等金额的新股票,按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派。
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派给普通股票,优先股股东分派给优先股票。这样,可以不改变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结构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数量。
(3)投资收到股票股利财务处理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