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股东转让股份私募基金有什么目的
1.这种情况属于中性偏负,股东转让股份的目的就是为了融资。当企业没办法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一般是没有不动产抵押了),企业按一定比例出售部分股权给私募获得现金。为了保证私募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企业再用自己没有卖掉的股权质押给私募。
2.当企业融资后按约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私募公司的利益回报,企业回购股份,私募顺利退出。企业股东转让股份的目的就是为了融资,说明现金流紧张。
拓展资料;
1.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2.2014年12月31日,在保险业界,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细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3.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财新网报道称,多家商业银行收到银监会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
4.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将资金投资于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这类投资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决策,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雏形。
5.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 (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希望能够给到你帮助。
Ⅱ 私募基金可以投资股票吗
你好,私募基金也是有分类的,比如这个私募在建立的时候,他是要向证监会备案的,比如他是做股票投资还是做期货投资?如果备案是做股票投资,那么她是可以做股票的
Ⅲ 私募基金有哪几种类型
私募基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类:Ⅳ 你好,能否介绍一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质押贷款的方法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阳光私募,属于信托计划,是一种有价证券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财产性权利。物权法第223条(七)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这么讲,按法理可以设立质押。信托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实例也是有的,拿信托合同去银行应该可以做。不过多数是有资产抵押形式的集合信托。
股权私募应该也可以做,把收益权质押给信托公司来融资,成为tof
说了这么多,很遗憾实际中还真没接触过私募基金份额抵押具体怎么操作。
Ⅳ 私募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组织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分为三类:
(一)契约型基金,是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二)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按照《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法人实体——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三)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
Ⅵ 我想请问私募基金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吗
你好,私募基金不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但可以作为可质押的标的物。
1、私募股权基金份额属于信托财产,是有价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70 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财产性权利。
2、私募股权基金份额具有可转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 48 条规定: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基金法》第 70 条中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权利,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基金收益的权利。此外,基金持有人还有身份权,如《基金法》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的等权利。担保权是对担保财产交换价值的利用。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是一种可以转让的财产,作为担保权的客体,从法理上说,不存在任何障碍基金份额质押,既担保了债权人的债权,又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
Ⅶ 私募基金份额质押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冻结申请表》;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质押设立通知;
3、与质押份额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4、出质方的账户卡;
5、出质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受托经办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复印件。
私募基金份额质押登记应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它应提供质押协议和质押双方的基本身份证明。质押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应尽早办理质押登记,质押登记事实上是将出质方的私募基金份额进行冻结,使出质方不能随意地处理私募基金份额,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Ⅷ 股票里所说的私募是什么意思
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新《公司法》施行之后,从股票发行的角度看,股份私募已经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第一,基本明确了私募的概念。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新《公司法》的陈述到此为止完全一致,不同处是后面一句话:老《公司法》的第七十四条规定:“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条则规定为:“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2;“向特定对象募集”,这就是私募,区别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公募及公开发行。此外,实际上新老两个版本《公司法》中的“发起设立”,从募集方式来讲也属于私募范畴。
第二,股份私募不必再经行政审批。
1;对老《公司法》作简单的归纳可以看出,无论是公司设立还是新股发行,公募由证监会批,私募由省级政府批。
2; 新《公司法》彻底砍去了对私募设立的行政审批。从此,私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要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就行了;私募公司的新股私募发行也完全走向市场化。
第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门槛降低。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老《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新《公司法》降低到500万元。许多原来由于门槛过高而无法发行股票的企业,因此而具备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正是因为蓄之已久,所以可以期望,由于新《公司法》打开了闸门,将会有大量企业以私募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及过程后,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将获得新的权益资本融通渠道。
一是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有些企业将会为了增加资本而定向募集新的股份。因此,即使是公司净资产额低于500万元、达不到股份公司资本门槛的企业,也有可能通过私募而跨越门槛。
第四;是当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后,只要公司有需求、投资方有供给,始终存在进一步私募的可能性。
私募对改善融资环境的积极作用
1;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股份私募不仅是重要的融资方式,而且将对其他融资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积极影响。
第一,促进企业制度作合理的结构调整。
2;股份私募和股票投资之间存在着荣衰与共的互动关系,在出现良性循环(这当然是方方面面人士都寄予希望的)的时候,股份公司将会大量增加,从而彻底改变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在全部公司中比例过低的现状。企业制度的这一结构调整,将为整个资本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促使商业银行更愿意放贷。在“嫌贫爱富”的银行看来,企业的债务资金与权益资本之间不是互补而是互动的关系。权益资本越充足,银行越愿意放贷,反之亦然。股份私募正是中小企业增权益资本、减少债务风险的主要途径。
第六;增加了企业发行债券的可能性。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并没有对私募债券给出说法,这说明公司债仍然处于政府严格管制之下。尽管如此,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总是迟早的事情,公司债市场也不例外。当允许以市场化的方式发行公司债的时候,股份有限公司必然处于比有限责任公司更为有利的地位。对此,新《证券法》第十六条提供了佐证: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第七;为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从创投基金(VC)的形成来看,它只是私人权益资本(PE)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外都是先有私人权益资本后有创投基金;国内在缺少私人权益资本的情况下大力推进创业投资,其结果只能是像现在这样,出现许多半死不活的政府创投公司。私募股票市场将催生出大批活跃的私人权益资本,创投基金的未来正是蕴育在它们之中。
第八;为股东提现、变现创造方便。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比起有限责任公司来,产权的流转将顺畅得多。此外,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提供各类质押服务;股东如果只想用钱而又不愿出售股份的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肯定要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单质押更其方便。
第九;有助于设计股权激励,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初创阶段,既需要一批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又不可能给出诱人的高薪,于是出现了股票期权制度和金手铐战略。要设计股权激励,在股份私募阶段操作起来远比公开发行乃至上市后容易得多。
Ⅸ 私募基金可以进行份额质押吗
实际操作中有投资者进行过这样的质押,不过不同于已经成熟的公司股权质押,私募基金合伙份额质押的设立标准无论在法律法规层面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