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權當客戶的風險達到百分之多少,櫃台系統限制開倉
一般券商的風險度會設置到80%後就不允許繼續賣出開倉了,有的券商可以允許客戶繼續期權開倉的風險度極限是100%,我用的就是這種,比較自由。不過這種也有很大的風險,因為風險度超過100%時,券商有權利平倉期權賬戶,使得風險度降低到安全邊際。
B. 股票場外期權暫停 對股市影響有多大
是叫停了券商和私募機構之間的通道,因為這種借通道來讓投資者變相的加入市場的行為加大了監管難度,所以叫停是在所難免的。但是,但是這並不影響正規的期權平台的運營,因為正規的期權平台除了有券商通道還有期貨等通道,例如 聯合期權 ,所以這個並沒有什麼非常大的影響,可以進(meapme)了解下。
C. 股票期權對股市的影響是什麼
股指期貨推出的主要影響在於:
1、改變市場的游戲規則,市場走勢也將更加理性和穩定。
股指期貨將改變以前的游戲規則,單邊市的格局將被改變,而在可以做空的前提下,機構投資人顯然具有散戶難以比擬的優勢,機構之間的博弈也將成為市場的主旋律。
股指期貨作為一種新的金融衍生品,雖然並不阻隔散戶的投資和參與。然而,無論從投機買賣還是套期保值的角度上來說,機構投資者都具備小散戶無可比擬的優勢,這就是說股指期貨本身是一種更加有利於機構投資者參與交易的品種。另外,股指期貨將結束單邊市才能獲利的狀況,市場的博弈規則將更為合理。由於以上的情況,股指期貨的推出將必然會改變目前的游戲規則,而市場走勢也更加趨於穩定和合理。
2、加速股票價格結構的調整,權重藍籌股將成稀缺資源。
按照國外市場的經驗,伴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和發展,必然逐漸地受到更多機構投資者的青睞和關注,交易量逐漸提升。而能夠對股指施加影響力、基本面較好、流動性高的權重藍籌股將愈發受到機構投資者的關注和搶奪。而質地較差的公司除了基本面不理想外,最大的一個特徵就是對指數的影響力較差,從而導致逐漸被機構放棄,活躍程度日漸萎縮。股市的結構將逐步兩極分化,主要的藍籌股群體決定了大盤的方向,流動性和交易活躍程度將提高。形象不好、基本面差的小盤股逐漸淪落為乏人問津的仙股,進而喪失流動性,慢慢被邊緣化。
3、加速機構投資者群體的發展。
隨著股指期貨交易的問世,資本市場中的大量交易者將湧入,這中間既有套保者也有投機者,現今證券市場的投資主體,如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以及其他證券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都將加入期貨市場的博弈。
正如我們在第一條所提到的,股指期貨的推出將更多地強化機構投資者的交易優勢,可以為機構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選擇以及規避風險的工具。而大機構群體完全可以通過集體控制大藍籌股板塊來「攜天子以令諸侯」。這些無疑將進一步確定主流機構投資者的交易優勢,為這一群體的發展提供更大的騰挪空間。而在此情況下,中小資金的交易優勢則進一步喪失。
4、加速資本市場的融合,促使股票走勢更快地反應基本面信息。
股指期貨引入後,還會增強期貨市場與證券市場、貨幣市場等其他金融市場的聯系,期貨市場與主流金融市場間的制度隔斷會自然消失。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兩個市場資金之間的相互流動,目前參與期貨市場、股票市場之間的投資者群體有很大的差異。然而,隨著股指期貨的出現,無疑為兩個市場的參與者相互流動提供了一條通道。
另外,目前期貨市場上很多大宗交易品種的價格走勢往往相比股票市場上相應股票的走勢更加領先反映宏觀基本面的情況,一旦兩個市場之間的投資者和資金相互流動,投資訊息的傳遞和投資手法必將趨同,則股票市場的走勢將受到期貨市場的影響對基本面的反應更加靈敏。
D. 股票期權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北京高華證券副總經理、乾坤期貨董事長姚嘉仁近日接受證券時報專訪時稱,期權推出與股市波動並沒有必然的相關性。
E. 上交所為什麼會限制50ETF期權的開倉
前面一人回答,防止暴漲暴跌是不對的。期權本身自帶幾十倍的杠桿,要的就是允許暴漲暴跌。之所以限制認購合約開倉,是因為認購權利倉太多,一旦行權,市場上賣方根本就沒有那麼多或者說足夠的現貨供你行權。簡單理解,50ETF現貨數量是有限的,如果不限倉,後續可能就導致大批量的違約情況。這是期權交易設計里,不允許發生的,所以有相應制度權衡。如果還有興趣,進一步了解期權,掌握期權相關內容,點我,內有更多干貨。
F. 如何理解期許可權倉,限購,限開倉制度
你好,期許可權倉、限購、限開倉制度,與經常提到的保證金制度和強行平倉制度一樣,都是為了對期權交易的風險進行有效防範和控制而進行的一系列制度設計。
限倉制度:上交所ETF期權交易將實行限倉制度,主要是規定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標的所有合約持倉(含備兌開倉)的最大數量。
限購制度:期權交易對個人投資者實行限購制度,即規定個人投資者期權買入開倉的資金規模不得超過其證券賬戶資產的一定比例。目前的相關規定是不得超過下述兩者的最大值: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的全部賬戶自有凈資產的10%,或者前6個月日均持有滬市證券市值的20%,買入額度按整萬取整。
舉個例子,投資者前六個月日均持有滬市證券市值是37.5萬,目前賬戶總資產是43萬,那麼,證券賬戶總資產的10%是4.3萬元,前6個月日均持有滬市市值的20%是7.5萬,二者取其大並以萬為單位取整,投資者期權買入開倉的資金規模為7萬元。
限開倉制度:限開倉制度只是針對ETF認購期權,在任一交易日,同一標的證券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倉合約(含備兌開倉)所對應的合約標的總數超過合約標的上市可流通量的75%時,交易所自下一交易日起限制該類認購期權開倉,包括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但不限制備兌開倉。如果投資者在交易中發現某個認購期權合約無法買入,有可能是因為交易所對該合約採取了限開倉造成的。
由於目前股票期權還在全真模擬交易階段,因此本文只是為投資者介紹一下限倉、限購、限開倉的基本概念,關於其具體指標等規定,請投資者以未來正式發布的業務方案及業務規則為准。
G. ETF期權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利好還是利空
股市的漲跌有其自身多種原因在驅動,不能單純把其漲跌原因歸結於哪個工具的推出上,每個新工具的推出肯定都是中性或者默認公平的,區別在於人的操作和判斷。
上證50指數期權誕生首先推動了衍生品的發展和資本市場的飛躍進步這是確定的,有利於股市的長期穩定和價值發現也是確定的,增加了新的避險工具,同時也更有利於更多創新產品的推出,至於對某個板塊某個股漲跌的影響只能看它們本身的具體表現,即便它是成分股,具體走勢還要看自身情況以及大盤形勢還有經濟形勢以及公司所處行業的未來發展和現狀等,並不是說誰是標的就漲或者就跌。
股票期權合約為上交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或者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等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上證50ETF期權即為跟蹤股票指數的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50ETF」)的標准化合約
上證50ETF期權合約基本條款
合約標的
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50ETF」)
合約類型
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
合約單位
10000份
合約到期月份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行權價格
5個(1個平值合約、2個虛值合約、2個實值合約)
行權價格間距
3元或以下為0.05元,3元至5元(含)為0.1元,5元至10元(含)為0.25元,10元至20元(含)為0.5元,20元至50元(含)為1元,50元至100元(含)為2.5元,100元以上為5元
行權方式
到期日行權(歐式)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到期日
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行權日
同合約到期日,行權指令提交時間為9:15-9:25,9:30-11:30,13:00-15:30
交收日
行權日次一交易日
交易時間
上午9:15-9:25,9:30-11:30(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下午13:00-15:00(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委託類型
普通限價委託、市價剩餘轉限價委託、市價剩餘撤銷委託、全額即時限價委託、全額即時市價委託以及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委託類型
買賣類型
買入開倉、買入平倉、賣出開倉、賣出平倉、備兌開倉、備兌平倉以及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買賣類型
最小報價單位
0.0001元
申報單位
1張或其整數倍
漲跌幅限制
認購期權最大漲幅=max{合約標的前收盤價×0.5%,min [(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認購期權最大跌幅=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認沽期權最大漲幅=max{行權價格×0.5%,min [(2×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認沽期權最大跌幅=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熔斷機制
連續競價期間,期權合約盤中交易價格較最近參考價格漲跌幅度達到或者超過50%且價格漲跌絕對值達到或者超過5個最小報價單位時,期權合約進入3分鍾的集合競價交易階段
開倉保證金
最低標准
認購期權義務倉開倉保證金=[合約前結算價+Max(1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認購期權虛值,7%×合約標的前收盤價)]×合約單位
認沽期權義務倉開倉保證金=Min[合約前結算價+Max(1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認沽期權虛值,7%×行權價格),行權價格] ×合約單位
維持保證金
最低標准
認購期權義務倉維持保證金=[合約結算價+Max(12%×合約標的收盤價-認購期權虛值,7%×合約標的收盤價)]×合約單位
認沽期權義務倉維持保證金=Min[合約結算價 +Max(12%×合標的收盤價-認沽期權虛值,7%×行權價格),行權價格]×合約單位
H. 股市中觸發禁開線,禁止開倉是什麼意思
對於廣大投資者而言,期權市場的限開倉制度是一個十分陌生的制度。以下我們將對限開倉制度進行全面解析,幫助大家了解限開倉可能帶來的影響,提前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
一、什麼是限開倉制度
所謂限制開倉,是指對合約標的為股票或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認購期權,當同一到期月份的合約持倉對應的標的數量達到標的流通總量的一定比例時,交易所限制該合約的開倉交易(包括買入開倉及賣出開倉)。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試點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當上證50ETF期權某月未平倉認購合約對應的50ETF份額總數達到或超過50ETF(510050)流通總量的75%時,即會觸發限開倉,從次一交易日起暫停相應月份的認購期權開倉。該比例下降至70%以下時,自次一交易日起恢復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
二、限開倉有什麼影響
限開倉制度與大家比較熟悉的限倉、限購制度一樣,都是境內外衍生品市場常用的重要風控手段。從上交所期權市場運行近5年的經驗看,這些風控措施共同保證了期權市場的平穩健康運行。投資者初次接觸限開倉,有必要了解其相關影響,但也不應誇大其帶來的影響。就本次限開倉而言,限制開倉的合約僅為5月到期的15個認購合約,僅占目前掛牌的168個合約的8.9%左右。整體上看,此次限開倉對市場的總體影響較小,僅影響少量合約的開倉交易。
期權觸發限開倉時,最主要的影響是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該合約品種相應到期月份認購期權的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其他月份合約開平倉、認沽期權合約開平倉、當月認購期權平倉及備兌開平倉等均不受影響,合約交割風險也有限。
(一)其他到期月份合約不受影響
根據《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規定,暫停開倉僅限於觸發限開倉的月份的認購合約。本次僅有5月份到期的15個認購合約觸發限開倉,而其他月份未達到限開倉標准,因此只會暫停5月到期的50ETF認購期權的開倉交易,其他到期月份的認購期權的開倉、平倉均不受影響。
(二)認沽期權開倉不受影響
在期權市場實行限開倉制度主要是為了避免在期權行權交收時出現逼倉現象,因而只對特定月份的認購期權適用限開倉。本次5月到期合約發生限開倉,投資者雖然不能進行當月認購期權的開倉交易,但可以進行當月認沽期權的開倉交易。
(三)認購期權仍可正常平倉
限開倉制度僅限制相關合約的開倉交易,不限制平倉交易。觸發限開倉不代表當月認購合約不能再進行交易,限開倉期間仍能進行相應合約的買入平倉、賣出平倉和備兌開平倉。
(四)備兌開倉不受影響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備兌開倉雖然也是開倉,但不受限開倉制度的影響,主要理由有二:第一,備兌開倉已持有合約標的,即使到期被行權,也不會發生逼倉現象;第二,限開倉後,允許備兌開倉可以有效增加供給,提高市場流動性。
(五)合約交割風險有限
國內外期權市場設立限開倉制度主要是為防範現貨市場逼倉風險。但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5月到期的上證50ETF認購期權中,實值合約佔比不大,截至5月6日收盤,實值合約持倉量佔比僅為3.73%。通常情況下,僅有實值合約才可能會被行權,虛值合約不會被行權。因此預計當月合約到期時,實際需要交割的標的數量較小,不會引發逼倉現象,合約交割風險有限,投資者不必過於擔心。
I. 股票期許可權倉制度是如何描述的主要包括什麼
股票期許可權倉制度是一種保護制度,其實是給投資者送去了一個放心的投資機會,了解庫存期權庫制度對投資者肯定是沒有壞處的。股票期權證倉庫制度的作用是防止少數人操縱市場的這種情況,也可以避免市場風險集中在少數富有的投資者身上,然後投資者通過投資操縱市場來獲得更多的收益,交易所持倉數量的期權投資者將有一個硬性規定,本規定是我國股票期權市場實行的限額持倉制度。
股票期貨權倉制度,一般是指對股票指數期貨期權交易的限價倉,主要包括交易主體限價、交易數量限價和持倉數量限價。目的,主要是為了避免資金驅動的價格波動過大,並採取保護措施。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在少數交易者身上,防止市場操縱,期貨交易所限制會員和客戶持有的頭寸數量。在這方面,庫房權證制度有利於市場的平穩運行。除了股票期權數量的限制外,購買數量也有限制。購買量調整標准為:開戶默認購買量為自有資產余額的10%;三級交易許可權,風險承受能力強,購買金額為自有資產余額的20%;投資權持倉限額2000支,收購限額為自有資產余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