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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股票期權計劃計算日

發布時間:2022-08-17 09:39:24

㈠ A股個股期權合約行權日(到期日,交割日)是多少

A股個股期權合約行權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可以購買股票的價格,一般為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市場價格或該價格的折扣價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設定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價格;「授予日」,也稱「授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行權」,也稱「執行」,是指員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過程;員工行使上述權利的當日為「行權日」,也稱「購買日」
期權合約到期日是指期權買方能夠行使權利的最後一日。期權合約的到期日為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該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上交所休市日的,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A股個股期權合約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㈡ 股權激勵事項的辦法詳解

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㈢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

我們就為您提供股權激勵這個方面的案例分析,供您參考之用!

「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的本質差異是看它是否持有公司股權。有股權就是資本。那麼,不同類型、不同階段的企業又如何設計自己的股權激勵方案呢?

股票期權——高科技公司

背景特點: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冊的從事網路通信產品研究、設計、生產、銷售及服務的高科技企業,在注冊時就預留了一定數量的股票計劃用於股票期權激勵。公司預計2006年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處於發展時期,但面臨著現金比較緊張的問題,公司能拿出的現金獎勵很少,連續幾個月沒有發放獎金,公司面臨人才流失的危機。在這樣的背景下, 設計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員工實施的股票期權計劃。
主要內容:
1)授予對象:這次股票期權計劃首次授權的對象為2003年6月30日前入職滿一年的員工。
2)授予價格:首次授予期權的行權價格為$0.01,被激勵員工在行權時只是象徵性出資。以後每年授予的價格根據參照每股資產凈值確定。
3)授予數量: 擬定股票期權發行最大限額為1460500股,首次發行730250股。期權的授予數額根據公司相關分配方案進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50%;第二年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30%;第三年授予數額不高於最大限額的20%。
4)行權條件:員工獲授期權滿一年進入行權期,每年的行權許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權授予總額的25%,以後每年最多可行權授予總額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暫不能變現出售股票,但員工可在公司股票擬上市而未上市期間內保留或積累期權的行權額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後,即可以變現出售。如果公司3年之後不上市,則要求變現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權時的出資額加上以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回購。
案例分析:
1) 激勵模式: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業,公司的成長性較好。最適合高科技企業的股權激勵模式就是股票期權。由於該公司是境外注冊准備境外上市,沒有國內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存在的障礙,因此選擇採用股票期權計劃是很合適的。
2) 激勵對象:對高科技企業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條件相似的情況下,企業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就無法吸引和穩定高素質的人才,也就無法取得競爭優勢,實現長期發展的目的。該公司員工90%以上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30%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因此該方案以全體員工為激勵對象是一個明智之舉,它將公司的長遠利益和員工的長遠利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有助於公司凝聚和吸引優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長期發展的核心動力。
3) 激勵作用:該方案的激勵作用來自於公司境外上市後的股價升值和行權後在不兌現的情況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權利,激勵力度比較大,但由於周期較長,對於更需要現金收入的員工來說這種方式就較難起到激勵效果。

員工持股——院所下屬企業

背景特點:
某科研院所下屬企業於 2000年由研究所出資成立,是一個以冶金及重型機械行業非標設備設計成套及技術貿易為主業的科技型企業,目前在編人員80%以上為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公司成立以來,國家沒有實質性投入,只是投入品牌和少量資金;通過管理層與員工的不懈努力,公司資產飛速增值。為了解決公司員工的創業貢獻與公司目前股權結構不相符合的問題,該公司決定進行股份制改造。該公司先請某機構設計了一份股份制改造方案。該方案依據資本存量改造的思路設計。由於該方案未能解決無形資產估價問題,被該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否決。該公司再邀請經邦重新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經邦力求多贏,依據存量不動,增量改制的思路重新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在新方案中,該公司的注冊資本擬由原來50萬元增加至人民幣500萬元;在增資擴股中引入員工持股計劃,即其中40%的股份將通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由高管層和員工持有,另60%的股份仍由研究所持有。該方案已獲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目前激勵效果初步顯現。
主要內容:
1) 授予對象:包括公司董事在內的所有在職員工。
2)持股形式:員工持股計劃擬在3年內完成,由公司擔保從銀行貸款給員工持股會,員工持股會用於購買本公司40%的股份後再分配給員工,其中的10%由員工直接出資購買,另外30%由日後每年公司分紅歸還本息。然後根據當年歸還本息的數額按照員工的持股比例將股份再轉給員工。
3)授予數量:員工持股會的股份分配在全員范圍內分3層次進行:第一層次為核心層(董事、總經理),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的50%,其中最高20.44萬,最低13.26萬;第二層次為技術骨幹層,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30%,主要為工齡較長的且具有高級職稱者,包括重要部門的部門經理,其中最高9.75萬,最低7.42萬;第三層次為員工層,占員工持股會持股總數的20%,包括工齡較短或具有中級職稱的部門經理、各部門業務員,其中最高4.48萬,最低0.63萬。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公司原先規模較小,且屬國有研究所下屬的科技型全資子公司,職工人數只有30人左右,且多數為中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因此在增資擴股中引入員工持股計劃比較適合。一方面可以解決增資擴股的部分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公司的成長價值,以未來公司的利潤轉化為員工的股份,有利於形成長期激勵機制。
2)激勵作用:公司在職員工通過擁有公司股權參與企業利潤的分享,有助於增強企業對員工的凝聚力,利於形成一種以」利益共享」為基礎的企業文化,還有一定的福利作用,體現了國有資產控股公司的特徵。

乾股+實股+期權——民營科技企業

背景特點:
這是一家由三個自然人出資成立的網路信息技術公司,是華東地區著名的Internet應用平台提供商和基礎網路應用服務商。公司發展迅速,年銷售額增長率達到500%,公司在幾年高速發展過程中,引進了大量的管理、技術優秀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資、獎金收入分配體系。經邦咨詢認為:為了適應公司的戰略規劃和發展,構建和鞏固企業的核心團隊,需要重新界定和確認企業的產權關系,本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不是單純為分配企業目前的財富,而是為了使公司創業者和核心骨幹人員共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增強公司股權結構的包容性,使企業的核心團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出力,更具凝集力和效率。因此,經邦咨詢為其設計了一套乾股+實股+股份期權的多層次長期激勵計劃。
主要內容:
1)授予對象:高管層和管理、技術骨幹共20位。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持股計劃:在增資擴股中由高管層和管理、技術骨幹自願現金出資持股。
第二部分,崗位乾股計劃:
A、崗位乾股設置目的 崗位乾股的設置著重考慮被激勵對象的歷史貢獻和現實業績表現,只要在本計劃所規定的崗位就有資格獲得崗位乾股。
B、崗位乾股落實辦法 崗位乾股的分配依據所激勵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業績表現,崗位乾股於每年年底公司業績評定之後都進行重新調整和授予,作為名義上的股份記在各經理人員名上,目的是為了獲得其分紅收益。崗位乾股的授予總額為當期資產凈值的10%。
第三部分,股份期權計劃:
A 、股份期權設置目的 股份期權設置著重於公司的未來戰略發展,實現關鍵人員的人力資本價值最大化。
B、股份期權的授予 從原股東目前資產凈值中分出10%轉讓給被激勵對象。依據每位經理人員的人力資本量化比例確定獲受的股份期權數。如本計劃開始實施時一次性授予,可假定為2004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將公司當期資產凈值劃分為若乾股份,授予價格即為每股一元。行權時經理人員以每股一元的價格購買當時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個處於高速成長期的民營企業,構建一個穩定的核心團隊和留住員工最關鍵。通過多層次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一方面通過自願原則實現員工主動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長價值;另一方面通過崗位乾股設置體現員工對公司的現實貢獻;再通過股份期權設計反映公司的戰略規劃,構建長期穩定的核心團隊,獲受股份期權的人數最少,只是少數有發展潛力的公司核心人員。這種模式是一種開放的、動態的、既民主又體現公司意願的設計。
2)激勵作用:這個方案既通過乾股設置實現了短期激勵,又通過現金購股和股份期權實現了長期激勵,體現了公司原股東的股權包容性和一種利益共享的企業文化,有較好的激勵效果。
業績股票——上市公司

背景特點:
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正值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和行業及產品業務結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和重組創新,企業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調整。為了保持業績穩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經邦咨詢考慮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實行業績股票計劃,既是對管理層為公司的貢獻做出補償,同時也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有利於公司管理制度的整體設計及與其它管理制度之間的協調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運行的成本。
計劃內容:
1)授予對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
2)授予條件:根據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實施獎罰。考核合格,公司將提取年度凈利潤的2%作為對公司高管的激勵基金,購買本公司的流通股票並鎖定;達不到考核標準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並要求受罰人員以現金在6個月之內清償處罰資金。
案例分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家綜合類的上市公司,其業績較為平穩,現金流量也較為充裕,因此比較適合實行業績股票計劃。
2)激勵對象:該方案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既是對管理層歷史貢獻的補償,又能激勵管理層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另外,這樣的激勵范圍因為涉及人數不多,使公司的激勵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勵范圍比較合適。
3)激勵作用:該公司激勵方案確定的激勵力度為不大於當年凈利潤的2%,雖然公司的凈利潤基數較大,但分攤到每一個被激勵對象後與實施業績股票激勵制度的上市公司總體比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凈利潤為1.334億元,按規定可提取266.8萬元的激勵基金,激勵對象如果按15人計算,平均每人所獲長期激勵僅為17.8萬元。在該公司的主營業務以傳統產品為主的時候,由於傳統行業的企業對人才的競爭不像高科技企業那麼激烈,因此,激勵力度偏小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不會太明顯。但近年來,該公司已逐步向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轉移,並在原有產業中重點投資發展一些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潛力較大的高科技產品,實現產品的結構調整和高科技創新,而高科技企業對人才的爭奪將會比傳統企業激烈得多,此時的激勵力度應隨之調整。
另外,在該方案中,所有的激勵基金都被要求轉化為流通股,這可以強化長期激勵效果,但同時短期激勵就無法強化了。因此可以考慮將激勵基金部分轉化為股票,而部分作為現金獎勵留給個人,這樣就可以比較方便地調節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的力度,使綜合的激勵力度最大化。

希望上述回答您能滿意!

㈣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理論

五步連貫股權激勵法
定股
1、期權模式
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 「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
設計和實施股票期權模式,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並要求具有一個股價能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運作比較規范、秩序良好的資本市場載體。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聯想集團和方正科技等,實行的就是股票期權激勵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3、股票增值權模式
4、虛擬股票模式
定人
定人的三原則:
1、具有潛在的人力資源尚未開發
2、工作過程的隱藏信息程度
3、有無專用性的人力資本積累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決策、經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經邦三層面理論:
1、核心層:中流砥柱(與企業共命運、同發展,具備犧牲精神)
2、骨幹層:紅花(機會主義者,他們是股權激勵的重點)
3、操作層:綠葉(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對不同層面的人應該不同的對待,往往很多時候骨幹層是我們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重點對象。
定時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一般不超過10年。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滿,上市公司不得依據此計劃再授予任何股權。
1. 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權,均應設置行許可權制期和行權有效期,並按設定的時間表分批行權。
2. 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定價
根據公平市場價原則,確定股權的授予價格(行權價格)
上市公司股權的授予價格應不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定量
定總量和定個量
定個量:
1、《試行辦法》第十五條: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權,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準的除外。
2、《試行辦法》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高級管理人員個人股權激勵預期收益水平,應控制在其薪酬總水平(含預期的期權或股權收益)的30%以內。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總水平應參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原則規定,依據上市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辦法確定。
定總量
1、參照國際通行的期權定價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場價,科學合理測算股票期權的預
期價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預期收益。
2、按照上述辦法預測的股權激勵收益和股權授予價格(行權價格),確定高級管理人員股權授予數量。
3、各激勵對象薪酬總水平和預期股權激勵收益占薪酬總水平的比例應根據上市公司崗位分析、崗位測評和崗位職責按崗位序列確定。

㈤ 雇員股票期權發放日,賦予日,到期日

根據股票期權計劃可以購買股票的價格,一般為股票期權授予日的市場價格或該價格的折扣價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設定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價格;「授予日」,也稱「授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行權」,也稱「執行」,是指員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過程;員工行使上述權利的當日為「行權日」,也稱「購買日」。

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㈥ 關於股票期權會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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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國際動向及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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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發展,各種金融創新層出不窮,源於公司治理理論的股票期權制度在經歷了長時間的風光後,再一次成為人們評論的焦點,激勵經營者的股票期權,現在卻成為公司財務丑聞的制度陷阱,而這一制度陷阱的背後,卻是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問題,由此,人們的視線聚焦在股票期權會計上,本文試就股票期權會計的產生、發展,談談筆者的觀點。

一、引言

1953年,美國會計程序委員會(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re,CAP)第43號研究公報首次涉及「股票期權和股票購買計劃的補償(Stock Option and Stock Purchase Compensation Involved in Plans)」的會計處理問題。1972年,會計原則委員會(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APB)發布了APB第25號意見書:《關於發給員工股票的會計處理的意見書》(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 opinion 25,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該意見書規定,公司採用「內在價值法(intrinsic value approach)計算期權費用,具體規定為:股票期權的行權價(exercise price)超過股票期權授予當日公允價值(fair market value)的部分,確認為期權費用,如果前者等於或小於後者,則期權費用為零。1973年6月,FASB又發布了《關於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方法》的徵求意見稿(Exposure Draft of SFAS NO.123)。該徵求意見稿要求確認和處理由於授予員工股票而產生的薪酬費用(compens ation expense),通過運用公允價值框架(fair value framework)和期權定價模型來估計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並確認為期權費用。由於受到來自許多方面的反對,(註:特別是來自商業團體和來自國會的強烈反對,甚至直接威脅到FASB作為一獨立的准則制定者的存在。)FASB於1995年10月發布了一份妥協的准則:FASB第123號公告《股票薪酬會計處理方法》(Accounting for Stock-Based Compensation,SFAS NO.123)。該准則鼓勵但不是要求企業採用公允價值來核算股票期權,同時,該准則也允許企業沿用APB25,如果企業運作APB25的會計處理方法,則要求其在年度財務報表的附註(footnote)中披露匡算(pro forma)的凈收益(net income)和每股贏余(earnings per share,EPS);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也發布了IAS19」雇員福利(Employee Benefits)「以及英國會計准則緊急工作組(Urgent Issue Task Force)制定的」雇員所有權計劃基金會計(Accounting for ESOP Trusts,UITF13)「和」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hare Schemes,UITF17)「都涉及到了股票期權問題。

二、股票期權會計面臨的挑戰

近年來,美國股票期權會計因公司丑聞而倍受指責,其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制度漏洞

按照APB25,對於不同的股票期權,其會計處理方法是不同的:對於固定股票期權(fixed option plans)採用「內在價值法」(intrinsic value approach)計算期權費用,具體為:股票期權的行權價(exercise price)超過股票期權授予當日公允價值(fair market value)的部分,確認為期權費用,如果前者等於或小於後者,則期權費用為零,由於在授予時,其行權價與市價相同(at the money),沒有期權費用發生;對於業績股票期權和其他變動計劃,其計量日是當員工可以收到的股票數量及其行權價都是固定時的日期,由於計量日可能比授予日要晚得多,任何費用都是不確定的,如果公司的股票價格上升,那麼,業績股票期權計劃的期權費用將比固定股票期權計劃的要大,因而,公司往往會選擇固定股票期權。

而且,企業還可以在SFAS123與APB25之間進行選擇,雖然,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SFAS123優於APB25,但實際上,很少有企業採用這一方法,因為該會計處理方法將導致企業的每股收益(EPS)的大幅度下降,Nicholas·G·Apostolou.&.Larry Crumber的研究證明了這一點。SFAS123規定:如果企業選擇APB25,那麼,要求其在年度財務報表的附註(footnote)中披露匡算的凈收益和每股贏余。

我們看到,在這可選擇的背後,是確認與披露之爭,應該確認並達到確認標準的項目如果沒有確認,而是選擇披露的話,不但違背了一個基本的會計概念:披露財務信息並不能足以代替將其在財務報表中確認,而且也有損於財務報告的質量,這是美國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問題之一。

(二)解釋公告:解釋不清

為了克服這一「名存實亡」的局面,美國FASB發布了第44號解釋公告(FIN NO.44):《關於涉及股票薪酬的會計處理》(Accounting for Certain Transitions Involving Stock Compensation),該公告規定:企業必須費用化重定價期權(reprice options),但問題是當公司股價從原來的高位下跌時,企業會無從選擇:如果將行權價重定位於低價位,收益就會降低;如果不重新定價,將可能失去員工,而且FIN NO.44也有漏洞,公司可以通過重新定價(註:通過取消那些行權價高於公司股票市價的underwater options,然後重新定價,重新授予超過6個月有效的股票期權,就可以避免確認期權費用,Eastman Kodak,WorldCom就是利用漏洞。)避免了所有的薪酬費用。由此可見,該解釋公告並沒有從根本上改善美國股票期權會計處理存在的問題,這是問題之二。

(三)准則制定:有失中立

按照美國現行的會計准則SFAS123規定,企業可以在APB25和SFAS123之間選擇,FASB承認,SFAS123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要優於APB25,SFAS123規定企業可以在SFAS123和APB25之間進行選擇,並不是處於會計上的原因,而是出於政治上的壓力,對於這一點,FASB也在SFAS123中承認了這一觀點(SFAS123,PP61-62),作為一個獨立性較強的准則制定結構,FASB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標准,應該保持其中立性,不能對相同的交易規定受歡迎的和不受歡迎的處理方法,但在股票期權會計准則制定中,竟然屈服於政治壓力(當然,政治因素是任何活動都要考慮的,而且有時還比較大),但這卻導致准則失去了中立性,對於固定股票期權和業績股票期權採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導致了企業選擇固定股票期權激勵方案,不但損害了准則的質量,也扭曲了經濟,這是問題之三。

(四)財務報告:流於形式

正是美國GAAP龐大的體系,存在一些漏洞,給企業留有「打擦邊球」的機會,使得期權費用沒有被確認,沒有反映在企業的損益表中,而我們知道,股票期權對企業、股東、雇員等利害關系人都有影響,不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反映期權費用,這樣的財務報表,不但不「真實公允」,也不符合「決策有用」和「保護投資者」的財務報告技師評估觀(註:在評價財務報告質量時,學術界有兩種觀點,即用戶需求觀(user needs perspective)和投資者保護觀(shareholder/investor protection perspective)。),這樣的「殘缺的」財務報告,顯然質量不高,這是美國股票期權會計種種問題的最終體現。

三、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國際動向

鑒於近來股票期權會計存在的上述問題,美國近期對此有較大變動,具體為:(1)2002年7月30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2002Sarbanes-Oxley法》,該法內容廣泛,其中就要求對會計進行改革(包括改革股票期權會計),這一法案的生效,將為股票期權會計的改革鋪平道路,同時,該法中也規定了要強化公司財務報告的披露。(2)已經有一些公司,如Cinergy,Citibank,Coca-cola,GE等宣布他們將改變現有的員工股票期權的會計核算方法,將採用公允價值確認期權費用,其他公司也正關注這一事態的發展,FASB也歡迎這種做法,而且,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和會計信息的用戶也對該做法表示支持。(3)為了向那些自願改變股票期權處理方法,選擇公允價值來核算基於股票的員工支付計劃的公司提供過渡指導,FASB於2002年10月4日,發布修訂SFAS123的建議公告(Proposal Statement):股票薪酬會計——過渡與披露(Accounting for Stock-Based Compensation-Transition and Disclosure),該公告規定:企業可以採用追溯重報(Retroactive restatement)或沿用SFAS123的未來適用法(Prospective Recognition)作為過渡方法,也不要求企業在財務報表中披露按SFAS123所要求的匡算額(pro forma amounts)。同時,該公告還要求企業向投資者提供更好、更高頻率的有關股票期權成本的信息。(4)2002年12月31日,美國FASB發布SFAS148《股票薪酬會計——過渡與披露》,用於修訂SFAS123,該公告規定了企業採用公允價值確認股票期權費用,並要求企業更明顯(prominent)、更高頻率的披露有關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基於股票的薪酬對匡算額(pro forma amounts)的影響。

IASB與FASB於2002年9月18日在Norwalk舉行聯合會議(joint meeting),商討共同致力於建立高質量、相互兼容的會計准則,以向國內和國際財務信息的用戶提供高質量的財務報告;2002年10月29日,美國FASB與IASB在倫敦發布了一份「諒解備忘錄(Memoranm of understanding)」,這表明在9月份Norwalk會議的基礎上,FASB與IASB在會計准則的協調上前進了重要的一步。由於沒有可以涵蓋有關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IFRS),IASB於2002年11月發布了以股票為基礎的支付方式的徵求意見稿(ED2:Share-Based Payment),該意見稿涵蓋了相當廣的范圍,如授予員工的股票或其他權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s),團體間涉及股票支付的貨物或服務的交易,還包括使用基於股票的現金或其他資產支付(註:因為支付的金額是以企業股票或其他權益工具的價格為基礎的,如現金股票增值權(cash share appreciation right)。)的交易。同美國SFAS123一樣,該徵求意見稿也要求企業採用公允價值計量。

德國會計准則委員會(German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於2001年6月發布會計准則草案:股票期權計劃及其相似支付安排的會計處理(Accounting for Share Option Plans and Similar Compensation Arrangements);丹麥特許公共會計師協會(Danish Institute of State Authorised Public Accountants)於2000年4月發布了一份討論稿(Discussion Paper):股票薪酬的會計處理(Accounting Treatmnt of Ahare-Based Payment);IASB、ASB和G4+1的其他國家於2000年7月發布的,由英國會計准則委員會主導的討論稿(Discussion Paper):股票薪酬會計(Accounting for Share-Based Payment)。

四、幾點啟示

我們看到,當股票期權會計處理問題再次聚焦世人目光時,FASB和IASB以及其他一些國家准則制定機構,都採取了積極的態度,特別是FASB和IASB商定將共同致力於高質量、可相互兼容的會計准則的制定,使我們看到了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美好明天,同時,我們應該從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變遷,特別是美國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問題中總結經驗,為我國的會計准則制定提供理論參考。

(一)採用基於原則的會計准則制訂方法

美國現行股票期權會計的種種問題的原因之一在於:美國的GAAP是以規則為基礎的方法(rules-based approach)制定的,顯得過於龐大、繁雜,有如此多的細節性規定,太多的例外(excptions)、解釋(interpretive)以及由AICPA、FASB的EITF發布的補充(implementation),使整個准則體系更加龐大,不但頒布一項新准則的效率不高,而且,准則使用者的學習成本也是非常高的,並且,使准則間的銜接有些鬆散,修訂准則也不容易,我們不得不稱贊美國FASB駕馭整個准則體系的能力,這恐怕令其他國家的准則制定者憾然。而歐洲和IASB卻走了另一條完全不同的路,他們的准則是基於原則的(Principles-Based),正如IASB主席David·Tweedie所言:「我們希望基於原則的、清晰的,可以讓企業與其審計師運用職業判斷而非求助於細節性的規則制定的陳報」。基於原則和規則基礎的准則制定方法,讓我們看到了准則制定方法的未來,在我國准則體系尚未達到美國GAAP的程度時,選擇基於原則的准則制定方法將有助於提高我國會計准則的質量。

(二)計量屬性的選擇

在我們的會計准則還不是很完善的時候,可以借鑒美國GAAP和IASB的經驗,可以少走彎路,應該從制定高質量會計准則的角度出發,高瞻遠矚地思考問題,而選擇恰當的計量屬性是保證會計准則質量的關鍵之一,在當前的會計實務中,多種計量屬性並存(註:SFAS.33對存在貨和固定資產計量定義了八種屬性:歷史成本、現行再生產成本、現行重置成本、可實現凈值預期未來現金流量的凈現值、重恢復價值、現行成本企業價值。),這是符合哲學邏輯的,正如FASB在制定「SFAS115——在特定債券和權益證券上投資的會計處理」時提供正確選擇計量屬性的範例那樣,可供選擇的計量屬性帶來了最相關的財務信息,我們可以借鑒這種思想,在准則中明確規定何時、何種情況下採用何種計量屬性,而不應該盲目地接受或否定某種計量屬性。同時,我們看到,公允價值這種計量屬性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歡迎(註:當然,也有人認為,最近一系列的公司丑聞與公允價值計量有關,由於運用公允價值需要人的判斷,財務報表變得越來越復雜,有人甚至提出返回到過去的時代。),我們應該如何權衡,是我們在准則制訂中不得不關注的問題之一;在SFAS123中還引入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這也是一個新情況,今後的准則中,將會出現更多的資產定價模型,我們應予以適當的關注。

(三)應保持准則制定的中立性

美國FASB搖擺於APB25與SFAS123之間,表明了FASB立場的非中立性,FASB選擇妥協的、低質量的方案,導致了今天的公司財務丑聞,投資者的經濟損失、股市的低迷,成本不可謂之不大,影響不可謂之深遠,就連FASB自己也承認,在APB25與SFAS123之間,APB25是沒有SFAS123優秀的,因為披露不能完全代替確認,這可以說是美國FASB的失職,我們應當以美國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鑒,保持准則制訂者的中立性,不能以准則的低質量來迎合某些利益集團的偏好,我國的財政部是制定會計准則的法定機構,作為政府機構,具有較高的權威,但缺少其他各方參與的會計准則能否達到外部的「最優均衡」還是個未知數。

(四)注意會計准則的國際協調

從美國FASB最近主動同IASB接觸,並於去年10月19日發布「諒解備忘錄」來看FASB的立場有些改變,不論其動機是什麼,這件事使我們看到了會計准則國際協調的重要,隨著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不斷擴大,以及世界范圍經濟交往的不斷增加,對各國現行會計准則進行協調的呼聲日益高漲(王松年,2002),這是一個大趨勢,我們應當在准則制定中考慮這一因素。

「參考文獻」

[1]李維友。經理人股票期權會計問題研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2]王松年。會計准則的國際協調[J].會計論壇,2002,(1)

[3]段亞林。美國股票期權會計准則比較及借鑒[J].證券市場導報,2002,(6)。

[4] FASB.Proposal for Principles-Based Approach to U.S.Standard Setting.200.

[5] FASB.Accounting for Stock-Based Compensation.SFAS123.1995.

[6] APB.APB opinion 25: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1972.

[7] IASC.Employee Benefits.IAS19.1998.

[8] IASC.ED2:Share-Based Payment.November.2002.

[9] C.Terry Grant.Conrad S.Ciccottello.The Stock Options Accounting Subterfuge.Strategic Finance.April.2002.

[10] Gerald Searfoss and Dionne D.McNamee.Employer『s Accounting for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Journal of Accounting.February.1993.

[11] henry Morgenbesser,Marina Casani& Felicity,Gemson.Do Stock Options Have a Future in Amercia.IFLR.September.2002.

鄧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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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 http://www.chinaacc.com/new/2004_7/4070909320272.htm

㈦ 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該怎麼理解

期權的公允價值由相應標的物的市場公允價值和期權與行權截止日期之間的時間價值確定。

假設公司允許員工以每股10元的價格購買股票,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為15元,期權的公允價值=15-10=5元。 2016年股價下跌,重定價日股價為11元,原期權公允價值變為11-10=1元。

重新定價,允許員工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買股票,重新定價期權的公允價值=11-8=3元,增加2元。 因此,期權的公允價值是一個價差概念。

確定方式

1、有價證券按當時的可變現凈值確定(見「可變現凈值」)。

2、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按將來可望收取的數額,以當時的實際利率折現的價值,減去估計的壞賬損失及催收成本確定。

3、完工產品和商品存貨,按估計售價減去變現費用和合理的利潤後的余額確定。

4、在產品存貨,按估計的完工後產品售價減去至完工時尚需發生的成本、變現費用以及合理的利潤後的余額確定。

5、原材料按現行重置成本確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允價值

㈧ 股票期權所得如何計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規定:(一)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二)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對該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區別於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資薪金所得,單獨按下列公式計算當月應納稅款: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上款公式中的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上款公式中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除以規定月份數後的商數,對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所附稅率表確定。(三)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股票(銷售)取得所得的稅款計算。對於員工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所得,應按現行稅法和政策規定征免個人所得稅。即: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四)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除依照有關規定可以免稅或減稅的外,應全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股權買賣的手續費和股票不一樣權證買賣不收印花稅和過戶費

㈨ 股票期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會計原則委員會第25號意見書(APB2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的規定,股票期權計劃分為兩種類型:補償性的和非補償性的。如果歸入非補償性的,該計劃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1、達到一定僱傭條件的全職雇員基本上全部有權參與計劃。2、股份必須平等,或根據工資比例授予。3、必須有限定行使的時間。4、不能給予超於市場價格基礎上所能給予的合理折扣。如在一般的"配股"中給予的折扣。只要不符合條件之一的,該股票期權計劃就視為補償性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確認補償成本,因為補償成本可以等於零。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然而,基於對補償成本確認的強烈反對情緒,APB25延續了ARB143的做法,基本上取消了對所謂的固定股票期權補償成本的確認。因為將"補償成本"定義為授予日股票的市場價格與行權價格之間的正差額,並通常於授予日計算。這樣,如果股票期權的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不論今後任何時間股票的價值如何變動均無需確認補償成本。由於行使價格多數定為等於或高於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大多數的固定認股權計劃因此無需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根據APB25,計算日期是指某一雇員得知可得到的認股權數量及認股權行使價格的最早日期。對於多數固定認股權計劃,上述兩個數據均在授予日得知。還需注意的是,即使受益人必須滿足其他條件,如該受益人必須在授予日後繼續服務該公司一段時間才可行使認股權,計算口仍然為授予日。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認股權計劃是補償性的,補償成本是以計算日市場價格與認股權行使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除非在極少數情況下,股票是專門收購來滿足認股權計劃,並在收購後很快交付給認股權持有人,發行機構的股票機會成本不作參照。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此外,即使在計算日(一般為授予日)沒有發生補償成本,某些期後事件也可能引致需要確認補償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是: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認股權續期或延期,產生新的計算日,如果該日市場價格或公平價格超過了認股權行使價格,則需要確認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為了清算以前作出的股票獎勵或認股權而向雇員支付現金,該項付款額需視為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如果某認股權計劃包括向雇員支付補償,該補償應在與補償對應的服務期間予以確認。如果認股權的授予是無條件的(如認股權沒有待權期,所以在授予日便可以立即行使認股權),即其目的是酬勞雇員以前提供的服務,則補償成本應在授予日一次入賬。如果股票認股權是在部分或全部勞務提供之前授予,補償成本應在勞務發生的期間按配比原則確認。如果認股權計劃的待權期是一次生效的,補償成本基本上以直線法計提。而如果計劃的待權或是分期生效的,確認的方法便更為復雜。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APB25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10年內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9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二)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第123號准則(SFAS123)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993年6月,FASB公布了人們期待已久的有關股票期權和其它以股票為基礎的補償安排的會計處理方案。這一方案如果採納,將取代APB25,對所有的固定或變動股票獎酬計劃,以授予日的股票價格為基準,用公允價值計算補償成本。這一方案的優點之一是它第一次運用同樣的方法處理固定和變動計劃,從而結束了現有準則(APB25和FASB解釋28)最令人煩惱的的一面。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但是,如前所述,FASB提出的方案遭到廣泛抵制,結果FASB被迫提出一個較為中庸的解決方法,即對公允價值法的採用僅作推薦。在SFAS123中,1993年方案中的公允價值法雖然得以保留,但是不作為強制的規定,而是推薦為較佳的方法。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規定中,與當前做法差距最遠的,是對基本按照市場價格或授予日(或計算日,假如兩者不同)的公允價值授予的固定認股權的會計處理。根據APB25,即使這類計劃被劃分為補償性的,通常也無須確認補償(因補償成本為零);而在SFAS123中,這類計劃的價值必須至少要以所謂的"最低價值"計算支出,即確認認股權的可遞延對行使價格的支付直至認股權的期間結束的價值,減去如果股票有股息支付而錯過的股息。最低價值確認為在服務期間分攤的補償成本。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SFAS123的涵蓋范圍比APB25廣泛。SFAS123適用於所有與股票有關的補償計劃,不論他們的名稱,亦不論雇員是得到股票或根據股票價格得到現金。這一廣泛的定義包括所有的股票購買計劃、固定和變化認股權安排、受限制股票和股票增值權。它還適用於正常商業過程中用股票交換商品和勞務的交易。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除了符合一定的限制條件外,所有股票認股權和相關計劃均為補償性的,並需採用SFAS123的計算方法和披露要求。因此,該准則遠較APB25嚴格。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的公允價值的計算是採用普遍承認的認股權定價模式,其中較常見的是Black-Scholes和二項式模型。這些模型考慮(1)認股權的期限;(2)授予日的市場價格和認股權的行使價格;(3)無風險利率;以及(4)該股票預計的股價波動。由於這些模型非常復雜,一般都採用計算機來計算。對非上市公司,除了對股價波動的計算外,採用的方法基本相同。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下面,仍然通過一個簡化的例題說明SFAS123關於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此,假設股票期權計劃的計算日和授予日相同且一次性生效。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例:假設ABC公司於2000年1月1日實施一項股票期權計劃,此時ABC公司的股票市價為20元/股,准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受益人)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10000股。受益人可在授予日後5年行使。公司不認為受益人會放棄此權利。如果無風險利率為8%,預計每年支付現金股利0.5元/股,根據SFAS123計算的股票期權最低價值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1、股票期權授予日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2、隨著受益人提供勞務賺取股票期權,1-5年的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東權益--遞延補償支出15577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3、受益人支付現金,行使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為: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借:現金15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股東權益--股票期權77885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貸:股本10000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217885

㈩ 股票期權計劃

  1. 股票期權計劃即以股票作為手段對經營者進行激勵。股權激勵的理論依據是股東價值最大化和所有權、經營權的分離。

  2. 股東為達到所持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下,實行的股權激勵。公司董事會在股東大會的授權下,代表股東與以經營者為首的激勵對象簽訂協議,當激勵對象完成一定的業績目標或因為業績增長、公司股價有一定程度上漲,公司以一定優惠的價格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或授予其一定價格在有效期內購買公司股票,從而使其獲得一定利益,促進激勵對象為股東利益最大化努力。

  3. 原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再加上證監會對發行股份要求比較嚴格,因此,中國一直缺乏實行股權激勵的法律、政策環境。2005年以來,為配合股權分置改革,證監會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並且2005年新修訂的《公司法》規定,公司在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等情況下可以收購公司股份,這為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提供了政策、法律環境。截止2008年底,30餘家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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