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
職工持股計劃的參與主體為企業的全體職工,其中既有管理人員,也有基層職工;而股權激勵的對象肯定是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股權激勵對象只有在完成了相應的工作業績之後,方可獲得部分股權;而職工股權則沒有績效指標的要求。
在股權激勵公告之後,公司要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將被激勵對象的名稱和在公司中的職位進行公開,公開期最少也要有10天。但是,員工持股並不需要公開員工的名稱和職位。
在員工持股計劃中,購買和出售股票是不征稅的,而在股權激勵中,購買和出售股票是要支付一定比例的紅利稅。
對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應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對員工持股則應按照《員工持股計劃指導意見》進行。
員工持股計劃的利與弊?
利:職工持股對職工的激勵作用較強;消除「公司與自己無關」的負面思維,有助於解決因「工人」與「股東」兩種身份所引起的矛盾。
弊:公司和職工之間容易發生股份糾紛;防止股權激勵對大股東控制權的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