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計劃分為優先和劣後級的具體條件是什麼
信託計劃分為優先和劣後級主要是基於投資者不同的風險承受能力、收益要求以及在信託財產分配順序等方面的差異來劃分的。
一般來說,優先順序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低,追求較為穩定的收益。他們在信託財產分配上享有優先地位,先於劣後級獲得本金和收益的分配。劣後級投資者則具有較高的風險承受能力,期望獲取更高的收益。他們在信託財產分配中處於相對靠後的位置,只有在優先順序投資者得到足額分配後,才會獲得剩餘部分的分配。劃分優先和劣後級的條件包括投資者自身的風險偏好聲明,明確表示願意承擔何種程度的風險。同時,信託公司會根據項目的風險狀況、預期收益等因素來綜合考量如何設置優先和劣後級的比例。例如,如果項目風險較高,可能會適當提高劣後級的比例,以增強對優先順序投資者的保障。此外,資金實力也是一個因素,劣後級投資者通常需要有較強的資金實力來承擔可能的損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