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對股東取得股利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按照稅法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當按照股票票面金額作為收入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然而,實踐中,股份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時,只是企業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的變化,不涉及貨幣資金的減少,因此實際征稅存在困難。
鑒於此,盡管稅法要求對個人股東取得的股票股利征稅,實際操作中仍需明確具體的賬務處理方法。依據現行稅法,股份有限公司向個人股東分派股票股利,以及有限責任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均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實際上,股份制企業分派股票股利,或有限責任公司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就是該公司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對此征稅是有必要的。
如果公司以現金股息分配時已經對個人股東代扣了20%的個人所得稅,則個人股東再以相同的金額投資時,必須補足與已納個人所得稅款一致的金額,以確保公司所有者權益不變。另外,由於法人股東的存在,如果個人股東不補足這部分金額,公司的股本結構將會發生變化。
根據以上分析,賬務處理如下:
1. 分派股票股利或以盈餘公積轉增注冊資本時,分錄為:
借:應付利潤、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科目
貸:實收資本(股本)
2. 同時扣繳稅款時,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3. 解繳稅款時,分錄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 收到個人股東繳來款項時,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Ⅱ 實際收到的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是怎樣
在會計處理實際收到的股票股利時,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會計分錄處理。下面將詳細介紹兩種主要情況。
首先,對於沖成本的情況,將其視為收回投資。當公司實際收到股票股利時,這通常意味著公司已經完成了其投資的回收。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分錄應體現為借記「投資收益」賬戶,貸記「投資成本」賬戶。這種處理方式強調了股票股利作為收回原始投資的部分。
其次,對於沖損益的情況,指的是在之前已根據被投資企業的利潤確認收益。當股票股利實際收到時,會計上將其視為收益的回收。對此,會計分錄應為借記「投資收益」賬戶,貸記「留存收益」賬戶。這種處理反映了股票股利作為已確認收益的收回。
綜上,實際收到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取決於其被視為收回投資還是收回收益。在處理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會計科目進行借貸操作,確保財務報表的准確性和合規性。通過正確的會計分錄,企業能夠准確反映股票股利的經濟實質,為財務決策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持。
Ⅲ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錄。 那麼收到股票股利 如何做分錄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票股利,投資單位不需要做會計分錄。(因為只是通知,收入還沒真實發生)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投資單位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當收到股票股利;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股票股利亦稱「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東支付的股利。採取股票股利時,通常由公司將股東應得的股利金額轉入資本金,發行與此相等金額的新股票,按股東的持股比例進行分派。
一般來說,普通股股東分派給普通股票,優先股股東分派給優先股票。這樣,可以不改變股東在公司中所佔股份的結構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數量。
(3)投資收到股票股利財務處理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