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部職工股上市後多久可以賣,交兌嗎
內部職工股是公司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份。此類股票可以是將公司利潤按股份無償分配給公司內部職工,也可以以低於正常股票票面價值的價格出售給內部職工,也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潤來繳付內部職工股股票的股款。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內部職工股股票的目的在於,通過發放內部職工股使職工兼具公司股東的地位,將公司的經營與職工的經濟利益直接相聯系,從而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公司經營效率。內部職工股的轉讓是有條件的。首先,內部職工股只能在企業職工內部發行,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其次,內部職工股的轉讓是有期限的,即其只能在配售後三年期滿才能上市轉讓。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3-1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 內部職工股的管理規范
1992年5月15日,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計劃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生產辦公室聯合發布了《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同時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這兩份部門規章都對內部職工股進行了相關的規定,這也是關於內部職工股最早的國家規定。從上述規定開始,政府發布一系列文件,採取措施著重對內部職工股持股進行了規范和管理,從內部職工持股的發行情況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92年5月15日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至1993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委等部門關於立即制止發行內部職工股不規范做法意見的緊急通知》下發期間,該階段允許發行內部職工股但須經批准且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0%。
第二階段從1993年4月3日至1993年7月1日國家體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下發期間,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內部股社會化,法人股個人化」的問題進行清理以及對新要求成立內部職工持股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暫緩審批階段。
第三階段從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國家體改委發文禁止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該階段內部職工股發行占總股本的比例不能高於2.5%。
1994年6月19日禁止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以後,具有中國特色的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股的發行不再出現,但圍繞已發行的內部職工股的規范、清理等大量歷史遺留問題至今存在。
3. 什麼是公司職工股、內部職工股和區別
所謂內部職工股,是國內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又一頗具中國特色的「遺留問題」。目前關於股權分置改革的總體安排中,對內部職工股應屬何種性質、具有何種權利與義務(是作出補償的主體還是接受補償的對象),並沒有明確的說明。
哪些內部職工股屬流通股
按照有關上市公司發行與上市的法律法規,合法的內部職工股在公司上市滿三年後,可以上市流通。有關權威人士認為,一個簡單和直觀的分析結果應該是:這部分內部職工股,在其獲准上市流通後,應視作是流通股,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具有參與流通股股東對改革方案的表決並獲得非流通股所支付的「對價」的權利。
但考察內部職工股的歷史形成過程和現狀,情況就變得復雜了,其發行價格、持有主體都不相同,尤其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對應不同的法規和政策許可,其合法性及合法享有的權利都有所不同。
2002年4月,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曾頒布《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11號———關於定向募集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有關問題的審核要求》,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同時期成立的上市公司允許合法擁有的內部職工股比例及其上市流通權利做出說明和規定。《備忘錄》規定:在1992年5月15日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至1993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委等部門關於立即制止發行內部職工股不規范做法意見的緊急通知》下發期間,內部職工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0%;1993年7月1日國家體改委發布《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至1994年6月19日國家體改委發文禁止再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期間,內部職工股占總股本的比例不得高於2.5%。1994年6月19日以後,證監會停止審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對於這些不符合規定的內部職工股,上述《備忘錄》也提出了明確的處置意見,要求對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期間發行的超過總股本2.5%的內部職工股或其他未經批准發行的內部職工股進行清理,1994年6月19日以後形成的內部職工股應予全部清理;個人以個人或法人名義認購的定向募集公司法人股,即使後來被有關部門確認為是內部職工股的,仍應視同為法人股。《備忘錄》並建議對這些不符合規定的內部職工股,可採用發行人回購、法人收購等方式進行清理。
違規形成的內部職工股應屬非流通股
也就是說,在上述不同歷史時期形成的、超過相應比例的內部職工股,以及1994年6月19日之後形成的內部職工股,都是不合法的,自然也就不擁有公司上市三年後即可流通的權利了。權威人士分析說,這部分內部職工股既然本來就不具有流通的權利,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應該確定為屬於非流通股,承擔非流通股的權利和義務。
權威人士認為,這部分內部職工股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根據「統一組織,分散決策」的原則,應由各具體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針對不同公司內部職工股的不同情況,比如不同的持股成本、持股期限等,協商並表決確定一個各利益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內部職工股現狀如何
據對已披露2004年年報的滬市800多家上市公司的一個粗略的統計,有20多家公司尚存仍未上市流通的內部職工股。這些內部職工股形成於不同的歷史時期,且發行價格(成本)相差懸殊。大部分公司內部職工股當初按面值或略高於面值的價格發行,但也有部分公司內部職工股的發行價格相當高,如*ST聯誼內部職工股發行價高達每股9.87元,與社會公眾股同價,該公司內部職工股已於1997年獲准上市,目前尚有10800股內部職工股均為公司高管持有,並在登記公司鎖定。另外五礦發展的內部職工股發行價格也與流通股相同,為每股8.52元,目前也僅有部分公司高管仍持有被鎖定的內部職工股並因配股和轉增股本持股量隨之增加。
證監會上述《備忘錄》出台後,有關公司曾對不符合規定的內部職工股進行清理。比如華發股份在發行上市前後,除將部分內部職工股轉讓給大股東華發集團,並將股份性質變更為國有法人股,又與部分內部職工股持有人協商並簽約,將其持有的300多萬股內部職工股界定為暫不上市流通的內部職工股,即不享受自公司發行新股之日起三年後上市流通的政策,其餘部分則界定為三年後可上市流通的內部職工股。武漢健民1994年發行內部職工股的價格為每股2元,2004年發行新股時的價格為每股11.60元,上述證監會《備忘錄》執行後,由於公司存在因設立時批準的內部職工股未募足、設立後用原批准文件繼續發行內部職工股的行為,公司上市時存在的400萬股內部職工股目前仍暫不能上市流通。為此,公司法人股股東武漢華漢投資管理公司向該公司內部職工股股東承諾:公司上市後半年內,對內部職工股按每股8.8元收購;公司上市滿三年後,如內部職工股仍被限制不能上市,則在半年內按當時的每股凈資產為依據確定價格進行收購。按照上述承諾,公司上市至2004年10月9日的半年內,華漢投資已收購該公司內部職工股952200股,並將股份性質變更為法人股。
記者發現,不少已上市三年的公司,因高管買賣股票的限制,其所持有的內部職工股目前仍處於鎖定狀態。這部分內部職工股以及其他上市尚未滿三年的公司的內部職工股,由於送配股等原因,其數量仍在增長之中。在股權分置改革中,對這部分股東的利益如何保障,其權利義務如何規定,管理層似應有所考慮和確定
4. 萬華職工股什麼時候上市
2001-01-05萬華化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可以在炒股軟體上查看的。
哪些內部員工持股是流通股?
根據有關上市公司發行上市的法律法規,公司上市三年後,合法的內部員工股票可以上市流通。權威人士認為,一個簡單直觀的分析結果應該是:這些內部員工股在被批准上市流通後,應該被視為流通股。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他們有權參與流通股股東對改革方案的表決,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然而,通過考察內部員工持股的歷史形成過程和現狀,情況變得復雜起來,其發行價格和持有主體也有所不同,尤其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對應不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其合法性和合法權利也有所不同。
什麼是公司員工股和內部員工股?
公司員工股是指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員工以發行價格認購的股票。根據《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公司員工股份的股本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開發行的總股本的10%。公司員工股票可在公司股票上市後6個月內上市流通。內部員工持股和公司員工持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國股份制試點之初,有一批股份公司沒有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只是為公司法人和內部員工募集股份,稱為定向募集公司。內部員工作為投資者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票稱為內部員工股票。1993年,國務院正式發文明確規定停止審批和發行內部員工股。據統計,1997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中,有15.51億股公司職工股和內部職工股不能流通,占總股本的1.47%。
山東是中國的經濟大省,國內上市公司的實力也是杠杠的。截至6月6日,山東共有7家上市公司市值突破千億元,其中最高的是萬華化工(600309。SH),市值為3576億元
5.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一般公司上市多久之前可以開始認購內部職工股
通常來說是在上市成功一年前開始認購,職工股價格的確定一般是根據當年的每股凈資產和市盈率來確定的,具體也還要參考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
1、 職工股是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向自己所在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一般分為基本股和自願股,或「基礎股」和「浮動股」。基本股是每個企業職工必須認購的股份,具有強制性和長期性,因此,此類股票不能自由退股、隨意轉讓。
2、 職工退休、調離或者去世時,部分股份公司規定可以選擇退股。自願股是本企業職工自願認購的股份,而且有最高限額規定,並且只可以在企業職工內部可自由轉讓,可按規定自由退股。
3、 內部職工股,即社員股股票,是指公司向其員工發行的股票,也稱「員工保留股股票」。在中國,這類股票稱為「內部職工股」。發行這類股票的目的在於將員工的經濟利益與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掛鉤,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公司經營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自己的股票收益。
4、 這類股票可以是將公司利潤按股份無償分配給公司員工,也可以按低於正常股票票面價值的價格售與員工,還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潤來繳付股票的股款。股票上市了以後職工股需要等待3年的時間。因為職工股都有一個限售期的,這個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後,所持有的股份陸續解禁,就可以賣出了。但是大家一般不會選擇去交易,大都會選擇分紅的方式來賺取收益。
拓展資料:
內部職工股是公司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份。此類股票可以是將公司利潤按股份無償分配給公司內部職工,也可以以低於正常股票票面價值的價格出售給內部職工,也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潤來繳付內部職工股股票的股款。
6. 什麼是公司內部職工股
公司職工股,是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按照《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司職工股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公司職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個月後、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內部職工股和公司職工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國進行股份制試點初期,出現了一批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只對法人和公司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血稱為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所持有的公司發行的股份被稱為內部職工股,1993年,國務院正式發文明確規定停止內部職工股的審批和發行。
據統計,1997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上市公司中,還有15.51億股不能流通的公司職工股和內部職工股,占總股本的1.47%。
所謂內部職工股,是國內上市公司股本結構中又一頗具中國特色的「遺留問題」。目前關於股權分置改革的總體安排中,對內部職工股應屬何種性質、具有何種權利與義務(是作出補償的主體還是接受補償的對象),並沒有明確的說明。
哪些內部職工股屬流通股
按照有關上市公司發行與上市的法律法規,合法的內部職工股在公司上市滿三年後,可以上市流通。有關權威人士認為,一個簡單和直觀的分析結果應該是:這部分內部職工股,在其獲准上市流通後,應視作是流通股,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具有參與流通股股東對改革方案的表決並獲得非流通股所支付的「對價」的權利。
但考察內部職工股的歷史形成過程和現狀,情況就變得復雜了,其發行價格、持有主體都不相同,尤其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對應不同的法規和政策許可,其合法性及合法享有的權利都有所不同。
2002年4月,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曾頒布《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11號———關於定向募集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有關問題的審核要求》,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同時期成立的上市公司允許合法擁有的內部職工股比例及其上市流通權利做出說明和規定。《備忘錄》規定:在1992年5月15日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至1993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委等部門關於立即制止發行內部職工股不規范做法意見的緊急通知》下發期間,內部職工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0%;1993年7月1日國家體改委發布《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至1994年6月19日國家體改委發文禁止再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期間,內部職工股占總股本的比例不得高於2.5%。1994年6月19日以後,證監會停止審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對於這些不符合規定的內部職工股,上述《備忘錄》也提出了明確的處置意見,要求對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期間發行的超過總股本2.5%的內部職工股或其他未經批准發行的內部職工股進行清理,1994年6月19日以後形成的內部職工股應予全部清理;個人以個人或法人名義認購的定向募集公司法人股,即使後來被有關部門確認為是內部職工股的,仍應視同為法人股。《備忘錄》並建議對這些不符合規定的內部職工股,可採用發行人回購、法人收購等方式進行清理。
違規形成的內部職工股應屬非流通股
也就是說,在上述不同歷史時期形成的、超過相應比例的內部職工股,以及1994年6月19日之後形成的內部職工股,都是不合法的,自然也就不擁有公司上市三年後即可流通的權利了。權威人士分析說,這部分內部職工股既然本來就不具有流通的權利,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應該確定為屬於非流通股,承擔非流通股的權利和義務。
權威人士認為,這部分內部職工股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根據「統一組織,分散決策」的原則,應由各具體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針對不同公司內部職工股的不同情況,比如不同的持股成本、持股期限等,協商並表決確定一個各利益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7. 招金礦業職工內部股交易時間
內部職工股上市後一般三年以後可以賣,具體時間長短由公司規定。
員工持股只能由企業或公司的員工購買,非流通性。相當於員工也是企業的股東,他們要承擔股票風險,但同時他們也能讓分紅受益。
內部員工持股,員工股票,也叫做社員股股票。它是指公司向員工發行的股票,也稱為「員工保留股票」。在我國股市,這種股票被叫做「內部職工股」。
發行這種類型股票的目是把員工自身的經濟利益和企業經營的狀況直接聯系起來。用來直接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性,進而可以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率。這種股票可以將公司的利潤免費分配給公司的員工,以低於股票正常面值的價格出售給員工,並用部分利潤支付股票。
8. 吉電股份內部職工股何時上市
按照有關上市公司發行與上市的法律法規,合法的內部職工股在公司上市滿三年後,可以上市流通。
吉電股份是在2002.9.26上市的,按理現在應該上市了。
2002年4月,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曾頒布《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11號———關於定向募集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有關問題的審核要求》,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同時期成立的上市公司允許合法擁有的內部職工股比例及其上市流通權利做出說明和規定。
9. 員工內部持股,所謂股票的歸屬期什麼意思呢
你好,你所提問的員工內部持股股票歸屬期的意思如下,該解答供你參考:規定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夠出售手中的股份一般是一年,然後陸續可以出售一些手中的股票。所謂股權歸屬期是指期權;針對內部員工進行股權激勵的時候,往往會設置業績目標和工作年限,只有實現了目標並且在公司待夠一定時間,方能獲得相應的股權。據員工是否直接佔有股份或者享有期權將員工持股分為直接持股和間接持股。直接持股在法律上面臨著持股自然人資格確定標准不明確,持股人數超過法定人數等問題。而間接持股中需要確認顯明股東主體形式,明確隱名股東評價標准。
另外為你補充一下,RSU指的是受限股票單位,而RSU的本質是在一定期限內不能賣出,或者說不能上市流通。這個期限通常為4年。而且能獲得RSU的員工是很多的,而且RSU對工作年限是沒有限制的。如果是全員持股期權,而且通常有一個較長的工作時段,否則沒法兌現。而且受限股票單位與期權的概念又不一樣,RSU和Option一般都是逐年實現的,而Option於RSU又不一樣,Option不是賺取完全的股票,而是賺取差價。
在職場間有這樣一種說法,員工持股是職場最好的「造富機器」。這樣的計劃不僅公司喜歡,員工更喜歡,投資者也十分追捧。而如今的職場,員工持股計劃卻慢慢「變了味道」。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將員工持股變為股東減持套現的接盤工具、定增募資的資金渠道,甚至有公司將其當作市值管理的手段只為拉抬股價,逐漸偏離了員工持股參與公司成長共享發展利益的初衷,還是需要謹慎考慮。
10. 請問上市公司的內部職工股怎樣オ能上市流通
1、內部職工股的流通轉讓應滿足以下條件條件
首先,內部職工股只能在企業職工內部發行,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其次,內部職工股的轉讓是有期限的,即其只能在配售後三年期滿才能上市轉讓。
實踐中,非法轉讓內部職工股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新發行之時,投資者同企業內部職工商談以名義認購內部職工股;另一種形式在未到期之前倒賣內部職工股。經邦提醒,無論何種形式,投資尚不允許轉讓的內部職工股都違反法律規定,出現爭議則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這會為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投資風險。在頂名認購內部職工股的情況下,如果投資者同被頂名的職工因為收益問題出現爭議,則會面臨無法足額取得投資收益的風險。購買尚不允許轉讓的別人倒賣的內部職工股,則會面臨無法正常行使股東權利的風險,因此交易出現爭議訴訟法院的話,這種交易關系應當是被確認無效的。
2、相關知識簡介
內部職工股,即社員股股票,是指公司向其員工發行的股票,也稱「員工保留股股票」。在中國,這類股票稱為「內部職工股」。發行這類股票的目的在於將員工的經濟利益與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掛鉤,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公司經營效率。這類股票可以是將公司利潤按股份無償分配給公司員工,也可以按低於正常股票票面價值的價格售與員工,還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潤來繳付股票的股款。
1995年10月24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對股票發行中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規定"內部職工股獲得發行額度的,經審查通過後可隨新股一起上市流通;沒有發行額度的,從新股發行之日起,期滿三年後方可上市流通。"此規定被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