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要約收購方式,收購人在收購要約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意見表示,並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價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
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願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部分自願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范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主要內容
1、要約收購的價格。價格條款是收購要約的重要內容,各國對此都十分重視,主要有自由定價主義和價格法定主義兩種方式。
2、收購要約的支付方式。《證券法》未對收購要約的支付方式進行規定,《收購辦法》第36條原則認可了收購人可以採用現金、證券、現金與證券相結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購上市公司的價款;但《收購辦法》第27條特別規定,收購人為終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或者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但未取得豁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以現金支付收購價款;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同時提供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 股東選擇。
3、收購要約的期限。《證券法》第90條第2款和《收購辦法》第37條規定,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4、收購要約的變更和撤銷。要約一經發出即對要約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購要約也是如此,但是,由於收購過程的復雜性,出現特定情勢也應給予收購人改變意思表示的可能,但這僅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規定。如我國《證券法》第91條規定,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提出報告,經批准後,予以公告。
要約收購的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在收購要約的有效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回其收購要約。
(三)、終止上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四)、股東可要求收購人收購未收購的股票。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時,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公司法》規定的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其企業的形式。
(五)、要約收購要約期間排除其他方式收購。
(六)、收購完成後股票限制轉讓。收購人對所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六七月內不得轉讓。
(七)、股票更換。通過要約收購方式獲取被收購公司股份並將該公司撤銷的,為公司合並,被撤銷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八)、收購結束的報告。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結束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② 手上有一定數量股票,必須要在期限(3個月)內賣出,請問如何操作比較合理
手上有一定數量股票,必須要在期限(3個月)內賣出,請問如何操作比較合理?
1、買股票的心態不要急,不要只想買到最低價,這是不現實的。真正拉升的股票你就是高點價買入也是不錯的,所以買股票寧可錯過,不可過錯,不能盲目買賣股票,最好買對個股盤面熟悉的股票。
2、你若不熟悉,可先模擬買賣,熟悉股性,最好是先跟一兩天,熟悉操作手法,你才能掌握好的買入點。
3、重視必要的技術分析,關注成交量的變化及盤面語言(盤面買賣單的情況)。
4、盡量選擇熱點及合適的買入點,做到當天買入後股價能上漲脫離成本區。不過從參與者的心願來說是希望越短越好,最好是達到極限,就是一個交易日,如果允許進行T+0交易的話則目標就是當天籌碼不過夜。當然,要把短線炒股真正做好是相當困難的,需要投資者付出常人難以想像的精力。
所有的漲幅和盈利全部都是靠自己的運氣。總的來說,看能力,看眼力,看運氣。
③ 股票多久才可以賣
國內A股是T 1的交易制度,所以要等到買入後的下個交易日才可以賣出。但現在有融資融券業務,開通後,融券賣出。可以當天低價買入股票,然後等價高時從券商這里借來股票賣出,再把自己先前低價買的股票還給券商,這樣就實現了當日買入再賣出。
拓展資料
股票賣出技巧
(1) 連續縮量創出高點是賣出時機
股票價格由供求關系決定。當一隻股票股價開始大幅上漲的時候,其成交量往往大幅攀升。原因在於機構投資者爭相買入該股以搶在競爭對手的前頭。在一個較長時期的上漲後,股價上漲動力衰竭。股價也會會繼續創出新高,但成交量開始下降。這個時候就得小心了,這個時候很少有機構投資者願意再買入該股,供給開始超過需求,最終賣壓越來越大。一系列縮量上漲往往預示著反轉。
(2) 高潮之後應賣出股票
有許多方法判斷一隻牛股將見頂而回落到合理價位,一個最常用 的判斷方法就是當市場殺上所有投資者都試圖擁有該股票的時候。一隻股票在逐漸攀升100%甚至更多以後,突然加速上漲,股價在1-2周內上漲25-50%,從圖形上看幾乎是垂直上升。這種情況是不是很令人振奮?不過持股者在高興之餘應 該意識到:該拋出股票了。這只股票已經進入了所謂的高潮區。一般股價很難繼續上升了,因為沒有人願意以更高價買入了。突然,對該股的巨大需求變成了巨大的賣壓。根據對過去10年中牛股的研究,股價在經過高潮回落之後很難在回到原糕點,如果能回來也需要3-5年的時間。
(3) 低於買入價7-8%就堅決止損
割肉,對於許多投資者來講是很困難的,畢竟對許多人來說,承認自己犯了錯誤是比較困難的。投資最重要的就在於當你犯錯誤時迅速認識到錯誤並將損失控制在最小,這是7%止損規則產生的原因。通過研究發現40%的大牛股在爆發之後最終往往回到最初的爆發點。同樣的研究也發現,在關鍵點位下跌7-8%的股票未來有較好表現的機會較小。投資者應注意不要只看見少數的大跌後股票大漲的例子。長期來看,持續的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投資將會獲得較好收益。因此,底線就是股價下跌至買入價的 7-8%以下時,賣掉股票!不要擔心在犯錯誤時承擔小的損失,當你沒犯錯誤的時候,你將獲得更多的補償。當然,使用止損規則時有一點要注意:買入點應該是關鍵點位,投資者買入該股時判斷買入點為爆發點,雖然事後來看買入點並不一定是爆發點。
④ 融資買入的股票最長持有多長時間必須賣出
融資買入的股票最長持有多長時間必須賣出?融資合約最長不超過6個月,這個時間是按照自然日來計算的,最長持有時間是半年,半年必須賣出.
⑤ 自然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有上限嗎
自然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有上限的,不是說你想買多少就可以買多少,如果你的持股比例比較大,進入了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這個時候除了資金還是要走一些法律的程序,投資人經過證券市場在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份,超過這支股票總股本的5%,投資人必須在事實成立三天之內,通知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監管機構,這就是成為股票的舉牌。在舉牌期間,投資者手中的股票要在6個月之後才能賣出。從法律角度沒有人能夠買下一個公司全部的股票。
從交易執行的層面也不可能。比如你看好一支股票,想要買進所有的股票,你的買入行為一定會導致什麼結果呢?這只股票的股價上漲。在市場中一支股票上漲不論什麼原因上漲,一定會引來一群買入的人,不論是技術面交易的投資者還是基本面投資的交易者。就如同在海里,血的味道能夠吸引一群鯊魚,人們追逐金錢和利潤同鯊魚追求血肉是完全相同的道理。只要有人參與到競買,你就無法全部買下股票了。另外就算你從二級市場買入全部的流通股,上市公司大股東手中的持股呢?除非給出超級高的價格,很多上市公司大股東手中的股票根本買不來。
如果一個人買入一個公司全部的股票,就完成了上市公司的私有化,也意味著這家上市公司要退市了。這時候這個公司就成為了一家純私人的公司。
上市公司私有化有什麼好處呢?
1、公司可以選擇不公布自己的經營數據;
2、省去高昂的上市運營費用;
3、不擔心公司股價被低估。
說白了就是自己的天下自己說了算。所以你一個普通自然人要是能把一個上市公司買退市了,也是本事。
⑥ 股權激勵的股票多久可以賣出
根據你的問題,我來回答 :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一般通過定向增發、大股東出讓、向二級市場回購來作為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均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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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股票買了多久可以賣出
國內股票買了之後必須到下一個交易日賣出,也就是實行T+1交易原則。而且在資金的交割上也實行T+1,也就是當天賣出股票所得的錢不能在當天贖回,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轉出,不過當天賣出股票得到的錢可以繼續買入股票。
拓展資料:
1、 股票買入後不賣會怎樣
若買入的股票自持有以來,漲跌幅度變化不大,那對投資者就不會有什麼影響;而若一直上漲,那投資者的賬戶盈利會越來越多,若公司還分紅送股,那投資者持有的股份也會變多;而若一直下跌,那投資者投入的資金就會「縮水」。
2、股票賣出後錢多久可以轉出來
股票賣出後,錢需要在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轉出來。這是因為每天的16:00有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對當天的成交進行統一的清算和交收,清算交收完畢後才可以將錢轉出來。且16:00以後已經過了銀證轉賬時間,因此需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方可取出資金。
3、股票買入可以退嗎
不可以。股票買入是不可以退的。如果投資者買入委託單未成交,那麼在未成交的買入委託單可以撤銷掛單。成功撤單後,資金會自動退回到投資者資金賬戶之中。如果投資者買入委託單已成交,那麼按照國內T+1股票交易制度,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是不可以當天委託賣出,投資者只有等待第二個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再委託賣出。過了銀證轉賬時間,因此需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方可取出資金。
4、買了100股為什麼賣不出去
①限售股票
在股市交易中有一些特殊的股票,其中就有限售股,這種股票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會受到了流通的期限限制和流通比例限制。 限售股票一般在限定了一定時間後才可以賣出,或者是在其可出售的比例范圍之內,常見的限售股通常是企業員工的激勵股。 當投資者購買了限售股時,不在可售賣階段無法賣出。
②跌停板狀態的股票
股票價格每秒都在變動,行情好時可能會漲停,不好時就會跌停。 當一個股票的價格持續下跌時,跌倒了股市限制的跌幅,這個時候的股價就會處於跌停狀態。 這時股價雖然不會在下跌了,但是由於賣出的投資者太多,而買的人又很少,股票沒有人買,所以此時該股票的委託價格不會交易成功,因此股票也就不能賣出了。
③當天買進股票不可當天賣出。
⑧ 參股公司上市後,所持股份多久可以轉售
什麼情況取得的,股權比例多少?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25%)。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短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1)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5.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6.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1)36個月
下列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12個月
除此之外的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7.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1)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③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8.5%+5%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9.上市公司的收購人
(1)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但是,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豁免申請的有關規定。
(2)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10.中介機構
(1)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2)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1.證券業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⑨ 收購上市公司股票多久不能轉讓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關於這個的時間限制,基於生產經營等需要,一年內不受股權轉讓次數的限制,法律也不可能對此作出禁止規定,因為,如果這樣禁止,則與股權的股權轉讓權相沖突。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權轉讓,但不得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公司法第72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⑩ 股票問題
根據《證券法》:
第四十一條 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該比例之日起三日內向該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報告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屬於上市公司的,應當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第四十二條 前條規定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時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第七十九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年度報告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四)持股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十四)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第四十六條 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以下事件時,應當主動告知上市公司董事會,並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第四十八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向上市公司董事會報送上市公司關聯人名單及關聯關系的說明。
第四十九條 通過接受委託或者信託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將委託人情況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具體請參考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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