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所得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2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有關規定,市局制訂了《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優惠政策事項管理規程》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作為免稅收入。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企業取得被投資企業分配股息、紅利的收益
二、企業取得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轉增股本的部分視同股息所得的收益,作為企業增加股權投資計稅基礎
三、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資或減少投資,取得的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視為股息所得的收益。
四、企業因被投資企業注銷清算或被投資企業資產重組按稅法規定需要進行清算所得稅處理,取得的相當於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該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或清算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余額部分,視為股息所得的收益。
對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徵企業所得稅規定,應按規定並入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解讀: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1、什麼叫「符合條件」
(1)居民企業之間—不包括投資到「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非居民企業」
(2)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
(3)如果被持有方是公開發行並上市的公司,必須是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
2、什麼叫「權益性投資」
權益性投資是指:為獲取其他企業的權益或凈資產所進行的投資。如對其他企業的普通股股票投資、為獲取其他企業股權的聯營投資等,均屬權益性投資。企業進行這種投資是為取得對另一企業的控制權,或實施對另一個企業的重大影響。
3、舉例說明:
假如春嬌企業持有志明企業40%股權,採用的權益性投資來進行會計處理,年底時,被投資方誌明企業確認稅後凈利潤1000萬元,投資方春嬌企業應確認400萬元的投資收益,假如志明企業已作出利潤分配決定。
根據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如果春嬌企業是連續持有志明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時間還不到12個月,這時取得志明企業的投資收益400萬元不免稅。如果持有超過12個月以上,可以免稅。
如果春嬌企業是連續持有志明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時間超過12個月(或不超過12個月)就將該股權轉讓了,取得股票轉讓所得也不免稅。因為這不是「投資收益」,而是財產轉讓所得。
㈡ 公司開證券賬戶做股票,投資收益要繳稅嗎
一定是交稅的,做投資做證券股票繳稅買賣的時候是要交印花稅的。投資收益的納稅應區分不同的情況。 投資國債取得的投資收益免徵所得稅,股權投資等其他投資應納稅; 對於返還的投資收益,還必須確認是稅前還是稅後。 比如稅後,首先要看被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否與貴公司相同。 如果相同,則無需補稅。 如果不同(被投資企業的稅率低於貴公司的稅率),則按差價補稅, 如果是稅前,會計入貴公司的利潤作稅。
拓展資料:
1、股票交易印花稅為交易金額的1‰,僅在出售時徵收印花稅。印花稅是國家制定的固定稅種,股票交易傭金由證券公司與投資者協商確定。每個人的印花稅都是一樣的,但委員會可能會有很大差異。比如賣10000元的股票,需要徵收10000*1‰=10元的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是由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是一種專門針對股票交易金額徵收的稅種。中國稅法規定,在證券市場以交易、繼承、贈與設立的股權轉讓為基礎,按照設立時的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
2、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股票印花稅是根據股票的面值計算的。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還規定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面值的,按照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便於計算和增加透明度,採用比例稅率,一般稅負較輕。
3、股票交易印花稅是政府為中國證券市場增加稅收的一種手段。印花稅增加了投資者的成本,這使其成為政府調節市場的天然工具。股票交易印花稅是由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是一種專門針對股票交易金額徵收的稅種。中國稅法規定,在證券市場以交易、繼承、贈與設立的股權轉讓為基礎,按照設立時的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是政府為中國證券市場增加稅收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