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算犯法嗎
1. 進行股票投資時,與人合作三七分成並不違法。
2. 只要合作雙方不違反法律規定,且不存在不正當的交易行為,收益分配比例可以自行協商。
3. 股票投資是指個人或企業使用閑置資金購買股票,以期望獲得利潤的行為。
4. 股票投資的收益主要來源於兩部分:股息收入和資本增值。
5. 股息收入是指作為股東,根據持股比例,在公司分紅時獲得的收益。
6. 資本增值是指投資者通過買賣股票,在價格波動中實現的差價收益。
B. 合夥炒股合法嗎我想成立一家像巴菲特合夥人公司似的的企業,專門做股票投資,不只這合法嗎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一般公司是不讓炒股的。合夥炒股是合法的行為。數量不要太大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合夥炒股要成立專門的合夥制基金,但需要合規的委託機械來委託管理,這是合法的。
代人炒股,因為收益和損失以及權利義務勞動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易產生糾紛。企業法中已有合夥制的說明可以專門看一下。私下的合夥只有道德約束而沒有法律約束,另按照法律規定高於二十萬的私下集資是非法集資,所以現在很多的委託理財都是在地下,隨著各地的創辦條件越來越開放,你的這個想法可以實現。
個人合夥炒股所簽訂的協議應具備以下一些內容:
1.出資數額。這是確定各合夥人對合夥收益和債務的權利義務多少的依據。
2.盈餘分配。規定盈餘的分配比例與方法。
3.債務承擔。約定各合夥人承擔合夥債務的比例與方式。
4.入伙與退夥。由於入伙與退夥的發生,都會使合夥的出資比例、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比例發生變更,因此,規定入伙與退夥規則是協議中必不可少的內容。
5.合夥終止。合夥炒股協議中,應對合夥終止的清算方法作出明確約定,以便日後妥善解決合夥終止所引起的善後事宜。合夥炒股的投資者還可根據不同情況,在協議中約定其他內容。有了一個詳細明了的合夥協議,一旦出現糾紛,就會有據可依了。
C. 如果一個人請一百多人幫他操盤做股票會違法嗎
有可能會涉嫌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是指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為目的,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操縱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期貨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屬於情節犯罪,即以「情節嚴重」作為其成立的必要構成要件。如果行為人在客觀上雖然實施了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行為,在主觀上也確實出於直接故意,但是全案情節並未達到嚴重的程度,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只屬於證券、期貨市場中一般的違法行為。
D. 普通人集資炒股違法不
這個是不違法的。因為你所指的對象不是社會公眾,也沒有承諾收益等。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 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