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合夥做生意是先收回本金再分紅
先收回本金或按股分紅都可以。
看生意資金需求狀況和大多數合夥人意見合夥人一起經營的企業,盈利後其分紅一般根據約定比例分配。
一、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二、本金即貸款、存款或投資在計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額。企業本金(包括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作為整體,是同時的、在空間上並列地處在它的各個不同階段上,以不同的本金佔用形態表現。本金的每一種佔用形態又都不斷地依次由上一階段過渡到下一階段,由一種形態轉化為另一種形態。本金是要求財務組織既要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方針,保證企業生產經營與對外投資活動的資金需要,又要厲行節約,合理調度本金,發揮財務對生產經營與對外投資活動的調節與控製作用。從而充分利用貨幣資源,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三、基金分紅
指基金實現投資凈收益後將其分配給基金持有人。基金凈收益是指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基金投資人,這部分收益原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一部分。因此,投資者實際上拿到的也是自己賬面上的資產,這也就是分紅當天(除權日)基金單位凈值下跌的原因。
基金分紅與收益:分紅並不是越多越好,投資者應該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分紅方式。基金分紅並不是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准,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準是基金凈值的增長,而分紅只不過是基金凈值增長的兌現而已。
『貳』 合夥企業的注冊公司股權是怎麼分配的
合夥企業的注冊公司股權的分配是一般會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來進行分配,如果有技術的人員進行入股的話,那麼是可以將技術折成資金來進行重新的分配,這就要看合夥人是如何協商的。
一、合夥企業的注冊公司股權是怎麼分配的?
(一)、三個人合夥開公司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分配,適時需要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術投入等因素:
1、參與經營可以適當增加股份,不參與經營的人適當減少股份分配;
2、一方有技術投入也可以適當增加股份分配;
3、其他的影響因素,需要通過協議確定;
(二)、股份分配確定好後,需要訂立合同,按規章辦事,減少後續分配糾紛。要確定你們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人代表,然後在公司章程里確定你們商量好的投入比例(如50W的公司,比例為70%、20%、10%),按比例分紅。
(三)、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二、公司股東具有的權利包括哪些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股東對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行使表決權是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我國《公司法》對股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丁規定,股東有權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選舉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或監事。同時,股東本人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董事和監事的任職資格,也有權被選舉為公司的董事或監事。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股東出資後就不允許再抽回出資。股東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將自己的出資或股份轉讓給他人,不轉讓是沒法退出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將出資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公司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此限制。
4.股東知情權
股東知情權是讓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有了解的權利,這是股東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行使權利的前提。
5.盈餘分配權和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盈餘分配權是股東權利最核心的內容,因為股東投資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盈利。盈餘分配比例一般按照股東出資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不按照出資比例進行盈餘分配,可以自行約定盈餘分配比例,這充分體現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則。但股份有限公司則不可以如此自行約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實行盈餘分配。有的股東在中途退出公司時,也要求分配公司財產,這種要求並不符合法律規定。股東中途退出,只能轉讓股份,而不能分配財產。
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只能在公司解散時行使,對以公司的全部財產清償全部債務後的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6.對公司新增資本的優先認購權
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或持股比例認繳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的新股而不是股東的人,則沒有這種優先認購權。同時,這也是股東優先權的表現形式在很多情況下,新增資本或者發行新股,會給股東帶來很大利益。因此,保證股東優先購買,體現了法律對股東權利至上的認可。
7.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公司法》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建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標准降低了,由以前「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方能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為現在的「持有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就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權就是按股東們所投資的金額來進行獲得的權利,從而可以享受到利益的分配,但對於如何分配一般不要看股東們所投資的金額,可以利用技術投資也可以利用資金投資,但不管是哪一種都需要慎得所有股東們的同意,這樣才能依法的進行分配。
『叄』 合夥企業投資分紅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國內有著許多的合夥企業,合夥企業在進行對外投資時,可以在被投資方處取得一定的分紅,對於合夥企業的投資分紅,如何做會計分錄?
合夥企業投資分紅如何做會計分錄?
1.宣告發放分紅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有限合夥企業實際收到分紅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應收股利
企業分紅需要注意:股東需要在其公司章程中明確分紅的方式,避免因為認識偏差而產生誤解,沒有進行約定的,需要按照相關的法規規定,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紅利;股東如果沒有全額出資,則不能根據其認繳的持股比例進行分紅,除非全體股東另行約定;公司修改章程只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認同即可,但是在分紅的約定上,需要經過全體股東的一致認同,方可生效。
合夥企業收到分紅如何繳稅?
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得到的股息,利息和紅利,不需要並入企業的收入,而應該單獨作為投資人個人的利息所得,股息所得和紅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應稅項目計算投資人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應收股利是什麼?
應收股利是指小企業因進行股權投資而發生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及進行債權投資而發生應收取的利息和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
包括企業購入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所包括的已宣告發放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和企業因對外投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等,但不包括應收的股票股利。
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股利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股利」科目。「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期未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